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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0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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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乳品板块10月30日跌0.54%,均瑶健康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1.9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30 16:40
板块整体表现 - 饮料乳品板块在10月30日整体下跌0.54%,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下跌0.73%)和深证成指(下跌1.16%)[1] - 板块内部分化明显,领跌个股为均瑶健康,下跌3.52%,领涨个股为维维股份,上涨2.97%[1][2] 个股价格表现 - 上涨个股中,维维股份涨幅最大为2.97%,成交额4.07亿元,新乳业上涨2.47%,成交额1.67亿元[1] - 下跌个股中,均瑶健康跌幅最大为3.52%,欢乐家下跌3.26%,品渥食品下跌2.90%[2] - 行业龙头伊利股份微涨0.66%,收盘价27.36元,成交额达17.02亿元,为板块最高[1] 资金流向分析 - 当日饮料乳品板块整体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93亿元,但游资资金净流出1.53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939.05万元[2] - 伊利股份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2.85亿元,主力净占比高达16.76%,但遭遇游资净流出1.13亿元和散户净流出1.72亿元[3] - 承德露露和妙可蓝多分别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4262.07万元和2036.51万元,主力净占比分别为16.28%和16.18%[3]
阳光乳业低温产品筑牢根基 重视品牌渠道升级赋能
证券时报网· 2025-10-28 13:33
财务业绩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39.73万元 [1] - 公司推出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优先现金分红,规定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或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60% [2] 业务规模与资产 - 公司是拥有四个自有牧场和两座现代化生产基地的综合性乳品企业,奶牛存栏量超1万头 [1] - 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阳光"品牌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1] - 公司拥有近69年的行业积淀 [3] 产品与创新 - 公司旗下"A2-β酪蛋白浓缩牛奶"和"老南昌"桂花酒酿酸奶等新产品先后斩获多项行业奖项,产品竞争力增强 [1] - 公司依托本地化生产、短距运输的地缘优势,制定差异化产品策略,主打低温乳制品和乳饮料 [1] - 公司以玻璃瓶装低温产品为核心,培养每日新鲜配送即时饮用的消费习惯,玻璃瓶循环回收既降本又环保 [1] 渠道与市场 - 公司构建了以送奶上户为主,涵盖商超、专卖店、零售店的多元销售网络 [2] - 送奶上户渠道契合低温产品特性,形成高客户忠诚度、高重复消费率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销售网络覆盖江西全省及湖南、安徽等周边省市市场 [2] - 公司拓展了"零食很忙""赵一鸣"等十余家零食量贩渠道,还通过线上直播转型,并与美团、朴朴等即时零售平台合作,提升线上渠道占比 [2] 质量与安全 - 公司秉持"质量就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管理理念,通过了ISO、HACCP等多项体系认证 [2] - 公司构建了从奶源供应到成品检验的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历年历次食品安全检查产品均符合标准,从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 发展战略与前景 - 公司面对乳制品行业整体调整的市场环境,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奶源基地管理、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及拓展新兴市场和渠道等举措强化经营韧性 [1] -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两超多强"的竞争格局 [1] - 公司将持续以低温乳制品为主的差异化发展战略,依托"中华老字号"品牌优势巩固区域市场,同时通过募投项目推进渠道下沉与省外拓展 [3] - 公司凭借行业积淀持续夯实经营根基,叠加产品创新、渠道优化及奶源保障等举措,有望在行业周期性调整中强化区域龙头地位 [3]
机构风向标 |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7家
新浪财经· 2025-10-28 09:47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7家机构投资者持有阳光乳业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2.1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6% [1] - 机构持股比例相较于上一季度合计下跌了0.81个百分点 [1] - 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等产业资本,以及高盛国际、巴克莱银行、瑞银集团等外资机构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持仓的公募基金共计12只 [1] - 主要涉及产品包括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联接A、南方中证2000ETF等指数型或主题型基金 [1] 外资机构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外资基金有1家,为BARCLAYS BANK PLC,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1]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外资机构有2家,包括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和UBS AG [1]
阳光乳业: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加2.2%
北京商报· 2025-10-27 21:53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3.56亿元,同比减少7.6% [1] -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约为8740万元,同比增加2.2% [1]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1.2亿元,同比减少8.8% [1] - 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约为2758万元,同比下降8.8% [1]
龙虎榜丨机构今日抛售这14股,买入精智达3.98亿元
第一财经· 2025-10-27 19:05
机构资金整体动向 - 10月27日龙虎榜共有33只个股出现机构身影[1] - 其中19只股票呈现机构净买入,14只股票呈现机构净卖出[1] 机构净买入重点个股 - 精智达为当日机构净买入首位,金额达3.98亿元,股价上涨15.45%[1][2] - 向日葵获机构净买入1.87亿元,股价涨停,涨幅为19.97%[1][2] - 星环科技获机构净买入1.20亿元,股价上涨16.47%[1][2] - 安泰科技、恒宝股份、英世平机构净买入金额均超过1亿元,涨幅均接近或达到10%[2] 机构净卖出重点个股 - 环旭电子为当日机构净卖出首位,金额为8679万元,股价上涨9.99%[1][3] - 阳光乳业(德明利)机构净流出7398万元,股价上涨10.00%[1][3] - 云汉芯城机构净流出6618万元,股价上涨2.86%[1][3] - 建发致新、科大国创、中信重工机构净卖出金额均超过4000万元[3] 股价与资金流向异动个股 - 海峡创新股价大涨20.06%,获机构净买入4634.40万元[2] - 江波龙股价大涨19.82%,但遭机构净卖出1178.96万元[3] - 山东墨龙、常铝股份、曼创瑞通股价下跌但获机构净买入[2] - 科学数据、科陆电子股价跌停,机构净卖出金额分别为2407万元和3630万元[3]
阳光乳业(00131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7 19:01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
阳光乳业(00131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 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金核算真 实、准确、完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行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其 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司的资 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 会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调度、 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安排公司资 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审核工作。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其他任何部门一律不准办理货币资金 的收付业务。不准私设"小金库 ...
阳光乳业(00131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70.00万股,于2022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6.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26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与股份 -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710.00万股,持股比例75.00%,出资日期为2009.12.04[13] - 胡霄云认购股份1807.50万股,持股比例17.58%,出资日期为2008.12.19[13] - 舒宏清认购股份125.00万股,持股比例1.22%,出资日期为2008.12.19[13]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17] - 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方式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66] - 董事会由5 - 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通知方式多样[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6] 其他制度与政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8][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99]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99] - 董事会制定分配预案需经独立董事认可,股东会现金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0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股东会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2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申请注销登记[123]
阳光乳业(001318)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1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 - 重大经营事项含签订重大合同、处置固定资产等[4] - 投资事项含收购资产、技术升级等[5] 决策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8] - 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未达10%由董事会按授权批准[9] - 12个月内分次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11] 决策执行 -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由董事长签署文件或协议[14] - 执行机构制定实施计划并组建项目组[14]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14] 责任承担 - 董事决策失误、项目负责人违规需担责[17]
阳光乳业(0013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表决权相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 决议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21]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5]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