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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0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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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9: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序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 | 是否提交 | | --- | --- | --- | --- | --- | | 号 | | | 董事会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是 |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是 | | 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是 | | 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是 | | 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是 | | 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新增 | 是 | 是 | |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否 | | 8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否 | | 9 | ...
铭科精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和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
铭科精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
铭科精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 会议由夏录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夏录荣、孙加洪、杨国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 ...
铭科精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29 19:4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铭 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 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 就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古范球、郁京凯、熊新红 ...
铭科精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职期间,如出现委员有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或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条 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铭科精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
铭科精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
铭科精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9:4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铭科 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铭科精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与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朗吉斯")、东莞市塘厦丁守钰货运服务部(以下简称"丁守钰")、 上海春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杭物流")、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登凯模具")、夏录荣、夏慧茹 2024 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预计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房屋等累计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50.00 万元(不含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铭科精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 相关备查文件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 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