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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
铭科精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3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 会议由夏录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夏录荣、孙加洪、杨国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 ...
铭科精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和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
铭科精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职期间,如出现委员有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或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三条 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铭科精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29 19:4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铭 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 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 就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古范球、郁京凯、熊新红 ...
铭科精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 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和监事会必须置备 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 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或监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 ...
铭科精技: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9:49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预计与浙江格朗吉斯盛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朗吉斯")、东莞市塘厦丁 守钰货运服务部(以下简称"丁守钰")、上海春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杭物流")、东莞市登凯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凯模具")、夏录荣、夏 慧茹 2024 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 务服务、租赁房屋等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 万元(不含税),向关联 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房屋等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 元(不含税)。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铭科精技: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49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54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邹健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 ...
铭科精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披露相 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 质量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 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 公 ...
铭科精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9 19:49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以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发展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