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0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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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001337)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人员选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提前2日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6]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内,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21] 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含日期等内容[24][25] - 出席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5] 规则说明 - 规则抵触按有关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30]
四川黄金(0013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管理责任与备案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需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登记与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需记录多类信息[10][11] - 重大资产重组等需向深交所报送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2] - 股东等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知情人档案工作[12][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违规处理与追责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董事会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21] - 知情人受处罚,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罚结果[21] - 5%以上股份相关方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8] 其他要求 - 重大事项需填写知情人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4][15] - 对外报送含未公开信息报表时,要求外部人员填档案表[15] - 相关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并及时报告[18] - 通过签订协议提示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18]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8]
四川黄金(00133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 董事选举投票 - 投票数等于股东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8] - 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为代表股份数与应选举人数的乘积[1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同意”投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仍未达规定人数,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 选票有效性 - 所投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全票无效[19] - 填写选举表决权数累计超最大有效数选票无效[20] - 填写选举表决权数累计少于最大有效数,不足部分视为弃权[21]
四川黄金(0013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组织与召开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一般回避表决[25] 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写明相关内容[21][2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四川黄金(0013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信息管理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管理和确保披露[2]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股票发行等[4][5]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股东等[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7] 报告流程 - 董事等获悉信息应报董事长并知会董秘[8] - 特定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8] 信息要求 - 报告义务人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3] - 重大信息披露前严格保密[10] 违规处罚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罚[12]
四川黄金(0013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证券事务部[2]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董事会相同[7] 聘任解聘规则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8] - 原秘书离职后公司应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职责与权利义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2] - 享有相应权利,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4][15]
四川黄金(0013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 员会监督职能,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在公 司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名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
四川黄金(001337)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 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三)发行证券; (七)重大关联交易; (八)股权激励计划;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1 (九)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十)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
四川黄金(0013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5] - 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总经理职权与义务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1,12] -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遵守法规等多项义务[14,15,16]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由经营班子成员参加,可指定人员列席[18] -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21] - 议题由行政部征集,经审查同意后召开[23] 特殊情况处理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高管代行职权[13] - 遇重大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31,32]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6]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四川黄金(00133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2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5.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人员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强化企业内 部控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保障公司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