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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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8 17:01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7亿元(或等值外币)[1] - 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 -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1] - 公司计划开展的衍生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12-28 15:45
制度概况 -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0年9月16日审议通过,历经三次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废止[36] - 制度由纪检审计部负责解释,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36] 组织架构 - 纪检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8] - 董事长是内部审计第一责任人,受党委、董事会领导[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协助监督、指导审计工作[6] 工作流程 - 审计小组不少于2人,提前3日发通知书[19]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提意见,审计小组5日形成终稿[23] - 已完成项目3个月内归集档案,分永久、30年、10年[23] 工作频率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4] - 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5] 整改与考核 - 被审计单位30日提交整改方案,60日完成整改[30] - 审计整改纳入下次审计范围,结果列入子公司考核[30] 违规处理 - 阻挠审计解除责任人合同,违规人员处分赔偿[33] - 重大违法违规移送司法机关[33]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28 15:4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1][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决议与材料保存 - 每名委员1票表决权,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4] 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2020年9月16日审议通过,2023年12月8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10月24日第二次修订[1] - 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的议事规则废止[16]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28 15:4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应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10]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12]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12]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及高管知悉并报告时[13][14]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市场有传闻、股票及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时,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14] - 控股子公司发生规定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14] 信息豁免与暂缓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17]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7]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8]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20]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董事作出决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文件给公司董事会秘书[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办法及组织管理相关工作[26]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8]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29]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应做好记录并存档[28] - 公司应建立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核实程序[28]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3] - 重大事项信息需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人员应配合回复并提供资料[36] - 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报送[36]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37] - 资本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39]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1]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公司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2] - 本办法与相关法规不一致时按法规执行[44] - 本办法2022年2月11日和11月9日相关办法同时废止[45]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法
2025-12-28 15:45
内幕信息界定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属内幕信息[9] 档案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10类重大事项时报送相关知情人档案[12][13]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重大变化及时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3]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异常波动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自查与追责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9]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并追责,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 知情人泄露信息等,公司按情节轻重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5] 信息报送流程 - 各部门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办人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等[18] - 对外报送信息后,原件留本部门保存至少十年,扫描件交资本投资部备查[19] 重大事项筹划 - 筹划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并签保密协议[21]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或相悖按相关法规执行[28] - 与日后法规或修订章程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8] - “重大”等无具体标准指金额达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标准[2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 2022年11月9日审议通过的原办法废止[29]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28 15:4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4][7] 任职与解聘 - 8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秘书[5] - 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秘书[7] 履职相关 - 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代行权利[7]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11] 工作细则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9] - 2022年2月11日旧细则废止[19]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28 15: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5]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人代表决且只能接受1人委托[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15] 其他规则 - 对董事会负责,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且委员签字生效[16] - 不得随意修改已生效决议[1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议事规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18]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与章程矛盾时以章程为准[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28 15:45
管理办法修订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审议通过,2022年2月11日第一次修订,2024年12月27日第二次修订,2025年12月26日第三次修订[2]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27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24]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方面[6] 管理工作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立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6][7]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发布公告,征集投资者提问并答复[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人员与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资本投资部具体开展[13]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技能[17]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信息管理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与回复提问应注重诚信、公平,不能替代信息披露[18][19]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误导投资者[19]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迎合市场热点[19][21]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信息[2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与回复有内部审核程序,财务信息需财务总监审核[21]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2-28 15:45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办法 (2022 年 12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 8 月 16 日第一次 修订,2025 年 12 月 26 日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28 15:45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顺泰")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 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永顺泰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 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9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 年 12 月 8 日第一次 修订,2025 年 10 月 24 日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永顺泰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永顺泰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永顺泰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1 — 第八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