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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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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2] -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6] - 决定单笔10%以下公司净资产的对外投资等,年度累计不超10%[6] - 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6] 会议与汇报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临时召开[11] - 8月31日前向董事会等书面汇报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20] - 4月30日前向董事会等书面汇报上年度经营管理情况[20] 投资审批 - 投资项目在总经理授权限额内由其批准实施[12] - 超总经理限额、在董事会限额内报董事会审批[13] 公司发展与管理 - 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22] - 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和环保工作[22] - 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建设精神文明[22] 总经理行为规范 -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22] - 不得进行利益冲突行为[22] - 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等[22] -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24] -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24] - 不得公款私存[24] - 不得擅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24]
豫能控股(0018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至少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特定情况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行使情况[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沟通与会议安排 - 建立年报工作汇报和沟通机制,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9] - 审计负责人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31]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审计会计师见面会[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8]
豫能控股(0018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5]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16] 费用与征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相关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信息披露与规则说明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豫能控股(0018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4][8][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8]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一致,但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8]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6][7]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7] - 审计更正以前年度财报,差错金额占净利润超5%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7] - 监管责令改正以前年度财报差错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7] 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7] - 会计报表附注与报表信息存在重大数据或勾稽关系差错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7]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12] - 未按规定办理年报致重大差错追究董秘和相关责任人责任[12]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1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14] 处理流程 - 审计管理部门调查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处理责任人前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3]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5] - 相关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公司可要求赔偿,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5] - 外部人员致年报差错,董事会致函通报,严重时提议更换[15] 参照执行 - 季度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豫能控股(001896) -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9次修订)
2025-08-27 22: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 29 次修订)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5 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豫股批 字〔1997〕26 号《关于设立河南豫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 公司(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 网有限公司)和焦作市投资公司(现焦作市国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为发起人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70011642P。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0 股,于 1998 年 1 月 22 日在深 ...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含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审计委员会五名非高管董事,三名独立董事[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名董事,含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提名委员会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5]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审计工作[7]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2]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3]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他不定期[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8] 其他 -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豫能控股(001896) -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22:47
可持续发展制度 - 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1] 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管理架构[9] - 董事会是领导和决策机构并下设委员会[9] - 管理层设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10] - 执行层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在证券事务部门[1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评估职责履行情况,编制披露报告[14] - 报告覆盖环境、社会和治理活动[14] - 报告在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4]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冲突时按生效法律法规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豫能控股(00189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22: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 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 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 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 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 ...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占比超1/3[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特殊情况可用口头通知[10] - 5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11] 会议材料 - 董事会会议材料应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董事[1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6]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7] 审议权限 - 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5] 缓开与缓议 - 1/2以上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缓开或部分事项缓议[16] 关联事项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就关联事项参与投票,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文件保存 - 董事会会议决议书面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20] 人员选举 - 董事会换届和董事辞职,由上届董事会及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候选人名单,报股东会选举[21]
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0] - 六种情形不得任职,六种情形应1个月内解聘[4][5][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2] 职责与支持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4][7]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条件和资源支持[8] 相关人员配置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资格证明[12]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