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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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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2-28 18:4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3] - 变更无需提交审议,不产生重大影响,不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变更后按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能客观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5] 其他信息 - 2024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1日[6]
豫能控股(00189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7:35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业绩数据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900 - 141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5353.92万元[2]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4600 - 188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66645.88万元[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649 - 0.0924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3628元/股[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加[4] 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已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且无分歧[3] - 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4年度报告为准[5] 净利润增加原因 - 净利润同比增加原因是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煤炭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火电业务经营业绩好转[4]
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5-01-10 11:42
融资券注册 -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2] - 注册额度2023年9月25日起2年内有效[2] 融资券发行 - 2025年1月7日发行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总额5亿[3] - 期限210日,起息日1月9日,兑付日8月7日[3] - 发行利率1.9%,价格100,招行、中信为主承销商[4]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营运资金[4]
豫能控股(001896) -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0 00:00
会议安排 - 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决定2025年1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3] - 2024年12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距召开超15日[4] - 现场会议2025年1月9日15时召开,由贾伟东主持[5] - 网络投票2025年1月9日9:15至15:00[5] 参会情况 - 现场3人,所持表决权股份943,700,984股,占61.8503%[6] - 网络512人,代表股份18,562,150股,占1.2166%[7] 提案审议 - 审议3项提案,含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等[8] - 提案1、2、3通过率分别为99.2846%、99.2974%、99.5779%[10]
豫能控股(00189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0 00:00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共515人,代表股份962,263,134股,占比63.0669%[4] - 出席现场会议3人,代表股份943,700,984股,占比61.8503%[4] - 参加网络投票512人,代表股份18,562,150股,占比1.2166%[4] 议案表决情况 - 《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决议有效期》同意955,379,107股,占99.2846%[6] - 《提请延长授权办理发行A股事宜》同意955,502,107股,占99.2974%[7] - 《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同意958,201,134股,占99.577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对《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同意11,678,423股,占62.9142%[6] - 中小股东对《提请延长授权事宜》同意11,801,423股,占63.5769%[7] - 中小股东对《投资电站项目》同意14,500,450股,占78.1171%[9] 决议合法性 -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0]
豫能控股(001896) - 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到期兑付的公告
2025-01-07 00:00
融资券发行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1] - 发行金额为5亿元[1][2] - 期限为270天[1][2] - 票面利率为2.33%[1][2] - 面值为100元[1] 融资券相关安排 - 由华夏银行和中信银行承销[1] - 2025年1月14日到期兑付[1][2] - 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2] - 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4]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7日[5]
豫能控股: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5 18:19
股份限售与流通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 - 投资集团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截至2024年12月29日锁定期已满[7]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357%,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205,000,000股,占比13.44%[1]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320,781,330股,占比86.56%[1]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占比0.00%[1] - 本次变动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525,781,330股,占比100.00%[1] - 本次变动前后股份总数均为1,525,781,330股,占比均为100.00%[1]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数为 - 205,000,000股[1] - 本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数为205,000,000股[1] 历史交易与股本变更 - 2021年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为83,230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65.91%,发行股份数量为20,500万股[3] - 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05,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1,355,587,847.00元[5] - 2021年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205,00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1,355,587,847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6] 同业竞争与收购计划 - 投资集团控制8家发电企业,已委托豫能控股管理以减少同业竞争[10] - 投资集团有4家发电企业小火电机组已关停,消除与豫能控股同业竞争[10] - 豫能控股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2家建设期发电企业股权[10] - 自豫能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两年内,投资集团将所持鹤壁同力、鹤壁丰鹤股权转让给豫能控股[11] 投资集团承诺 - 投资集团以47,881,774股对价股份对豫能控股实施补偿[13] - 投资集团承诺12个月内协助濮阳豫能办理华龙区水泵站项目权属证书[14] - 若华龙区水泵站项目权属证书办理影响濮阳豫能经营,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4][15] - 若消防楼及附属设施瑕疵致损失,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5] - 投资集团承诺3个月内协助濮阳豫能办理主厂区及卸煤区房产权属证书[15] - 若主厂区及卸煤区房产权属证书办理影响濮阳豫能经营,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5] - 投资集团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至交易实施完毕无减持计划[14] - 投资集团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不侵占其利益[13] - 投资集团将履行填补即期回报、业绩补偿等承诺[13] - 投资集团承诺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按情况进行现金补偿[16] - 投资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17] - 若投资集团无法办理盈利补偿股份无偿赠送过户登记,将协商以其他股份赠送或现金补偿[17] - 投资集团承担龙丰热电相关事宜导致濮阳豫能的全部损失,确定损失后30日内现金补偿[17] - 投资集团承担卸煤区铁路配套用房相关瑕疵导致的损失,确定损失后30日内现金补偿[18] - 若2021年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濮阳豫能当年净利润亏损,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18] -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方案,10个交易日内发出书面赠与通知[17] 其他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严格履行承诺,不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1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24]
豫能控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2024-12-25 18:19
股份交易与变更 - 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为83,230万元,占交易对价65.91%,发行股份20,500万股[2] - 2021年9月14日,上市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5,000,000元,变更后为1,355,587,847元[3] - 2021年12月22日,新增205,000,000股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12月30日上市,总股本变为1,355,587,847股[5] - 2022年6月28日,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70,193,483股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股份总数增至1,525,781,330股[7]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205,000,000股,2024年12月31日上市流通[19] 股份限售与转让 - 投资集团以资产认购股份限售期36个月,截至2024年12月29日锁定期已满[6] - 投资集团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条件下延长6个月[11] - 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8个月内不转让[15]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投资集团除豫能控股及其控制企业外,控制8家发电企业,已委托豫能控股管理[9] - 4家小火电机组已关停,2家在建发电企业将由豫能控股募资收购股权解决同业竞争[9] - 投资集团两年内将鹤壁同力、鹤壁丰鹤股权转让给豫能控股[10] - 投资集团将减少并规范与豫能控股的关联交易[10] 资产相关承诺 - 公司持有濮阳豫能100%股权,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12] - 公司承诺以47,881,774股对价股份对豫能控股实施补偿[12] - 公司督促并协助濮阳豫能12个月内办理华龙区水泵站项目权属证书,承担费用[13] - 公司督促协助濮阳豫能3个月内办理未办证房屋权属证书,承担费用[14] - 公司30日内处理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相关事宜[14][15] 其他事项 - 公司最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经济纠纷,最近十二个月无公开谴责或重大失信行为[15] - 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方案,上市公司10个交易日内向投资者支付[1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形[18] - 独立财务顾问对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22]
豫能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18:2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郑州市召开[2] -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5人出席[2] 决议情况 - 监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月14日[3] -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豫能控股: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2024-12-24 18:29
项目投资 - 公司拟投资86.44亿元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1] - 项目资本金17.29亿元[4] 项目概况 - 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30万千瓦机组[1] - 筹建期24个月,施工总工期72个月[1] - 预计2029年首台机组、2030年全容量投产[1] 项目位置 - 位于河南安阳林州合涧镇,距彰德500kV变电站约60km[3] - 距郑州和安阳直线距离140km和60km[3] 项目指标 - 可连续满发6小时,设计系统效率75%[4] 项目风险与资金 - 存在建设成本、投资回收、安全环保等风险[5] - 资金源于子公司自有或自筹,不影响财务经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