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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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17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1,029,140元[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普通股总数为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861,029,14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304.3891万股,持股比例26.035%[14] - 吕钢持股1127.25万股,持股比例22.50%[14] - 浙江利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5.5846万股,持股比例16.08%[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利润分配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9] - 每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时,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非独立董事继续留任[69] 审计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9: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或十二个月未出席超半数、任期届满前被免职、近三十六个月受有关部门处罚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选举与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4]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提议[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补选与报送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 任职后不符条件1个月内辞职,未辞董事会1个月后处理2个月内补选[16]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1个月内向交易所报送文件[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1]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证同等知情权[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7][28] 资料保存与津贴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年报披露[29] 信息披露 - 审议聘任股东会通知发出时披露候选人资料[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时披露[24]
京新药业(002020)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4 19:31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股价下跌情形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20]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2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秘是具体负责人[7] - 董事会制定总体规划等,董秘负责投关和信披等[8][10] - 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计划、协调资源等[11] 提升措施与限制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投资价值[14] - 不得操控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16] 异常处理 - 市值异常波动时,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原因报告,董事长决定措施[17]
京新药业(002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9:31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五日发,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12] - 需四名或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三名或以上委员通过有效[12][13] 资料保存与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 董秘办为下设执行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等[17] 业绩评估与规则 - 委员结合公司经营评估高管业绩、薪酬[17] - 规则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
京新药业(0020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9:31
制度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管理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组织协调[20] - 董秘办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10] - 其他部门和员工协助董秘办开展工作[21] 信息管理 - 董事及高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8] - 网络信息经董秘办核审发布,处理非正式渠道信息泄露[8] - 应披露信息先在指定平台公布[16] 沟通交流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9]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谨慎答复热点问题[15]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可举行年报说明会[10][18] 纠纷解决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9]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24 19:30
董事会换届 - 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 - 换届议案于2025年9月24日董事会会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2] 股权结构 - 吕钢及京新控股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6.44%股权,为实控人[5] - 王能能持有公司3,574,186股股票[6] 董事任职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 - 换届后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3] 独立董事情况 - 雷英兼任天津力生、哈药集团独立董事[12] - 徐攀任福莱特、新凤鸣独立董事,无本公司股份及关联[13] - 黄韬任创新医疗、浙江兆晟独立董事,无本公司股份及关联[14]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攀)
2025-09-24 19: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徐攀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8] - 被提名人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相关5年以上工作经验[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10][11] - 被提名人兼任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1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担责[12]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不符要求督促辞职[13]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24 19:30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增加独立董事相关内容,修订内部审计有关内容[1]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9]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6][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2]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7]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设副总裁不超过6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6]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若认为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需15日内书面答复[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18] - 董事会确定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权限并建立审查决策程序[18]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18] - 董事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修改方案[18]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并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7]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8] 其他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51]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34] - 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28]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英)
2025-09-24 19:30
独立董事提名 - 雷英被提名为浙江京新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13]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3]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经验[7]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攀)
2025-09-24 19:30
人事提名 - 徐攀被提名为浙江京新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需有会计等专业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8]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且不在持股超5%股东单位任职[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且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