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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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00203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审计规程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发挥监督作用[2] 审计安排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3] 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审核、监督等多项职责[5] 审计监督 - 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关注独立性、质量管理等[3] 改聘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事务所,确需改聘经多流程决议[4][5]
达安基因(002030)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制度适用主体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等[2] 信息管理 - 制度所指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等[2]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3] - 报送信息时将外部人员作内幕知情人登记[3] - 向特定外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3] 未公开信息处理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 - 外部不得泄漏未公开信息及利用其买卖证券[4] - 外部保密不当致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制度解释权 - 董事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5]
达安基因(0020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或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6]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主要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1] 重大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管理、收集、披露和沟通等工作,证券部协助[14][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有敦促内部信息收集和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交材料,紧急情况最迟2小时内补交[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组织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编制公告,需会议审议则组织召开[18] 投资者沟通与保密 - 对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披露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与投资者沟通[19] - 接触重大信息人员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21] 违规责任与制度执行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2] - 违反保密和报告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涉犯罪移送司法[22][23]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则执行[24]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24][25]
达安基因(0020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股份减持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两日内报告公告[6] 股份增持 - 董事和高管增持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增持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7]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8]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以去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未转让计入次年基数[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股份限售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承诺期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规定期限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2] - 董事、高管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规定执行[13]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3] 信息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事、高管报告期内买卖情况[15]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事实发生前两日内报告公告[15] 日常监管 - 深交所对相关人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日常监管[16]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如处分、收回收益等[18] 记录报告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21]
达安基因(002030)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捐赠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捐赠原则与限制 - 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等不得用于对外捐赠[7] - 不得对内部职工及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捐赠[10] 捐赠类型 - 对外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9] 审批流程 - 单笔或累计捐赠50万元以下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2] - 50 - 1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12] - 高于100万元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监督与处分 -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外捐赠行为[16]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处分责任人[16]
达安基因(0020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选聘相关指标与期限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改聘相关规定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可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6]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6]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6] - 改聘公告需披露多项内容[17]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中[19]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20] - 情节严重股东会可解聘,损失责任人承担[20] - 严重违规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达安基因(0020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出现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5]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置备于公司住所[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6] 流程管理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 重大信息报告中董事等获悉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8]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18]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信息由相关部门核对[20] - 对外发布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及代表负责[20] - 信息披露需经深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公告[20] - 在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1]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1]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8] -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2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信息[2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7]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38]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等[38]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38] - 公司接待投资者等遵循预约、批准等流程,结束后证券部建档案[38]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8]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报告,错误资料按情况处理[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公司按不同情况处理相关人员[4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法规执行[4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42]
达安基因(00203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投资负债率 - 公司投资资产负债率一般控制在70%以内[4] 股东会审议标准 - 投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达50%,应经股东会审议[6] - 投资事项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6] - 投资事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6] - 投资事项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6] - 投资事项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7] - 投资事项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7] 董事会审议标准 - 投资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达10%以上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8] 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长审批标准 - 交易单笔成交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5000万元以下,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由董事长审批[10] 投资实施与审批 - 除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董事长批准的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实施[10]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包括项目筛选论证、初审、细化、审批立项和实施阶段[14] 投资项目汇报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公司战略规划部每季度汇报投资项目情况[15] - 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必要时应向董事会报告[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或合同规定情况出现时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立项原则、连续亏损无前景或公司认为必要时转让对外投资[17] - 投资转让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处置需符合规定[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17] - 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17] 投资检查与处罚 - 公司可检查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及落实情况,问题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19] - 未经审批投资、失误致重大损失、弄虚作假、与外方串通致损失等行为将受处罚[19][20]
达安基因(002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3] - 需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人士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 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7]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辞职 - 规定情形发生1个月内解聘[7] - 自身原因辞职提前3个月提出[7]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和聘任合同[6][7] - 负责与监管机构和深交所沟通联络及信息披露[10] - 公司保障其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及职权[12] - 尽可能专职,履职受影响时公司调整[13]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组织保障,设证券部配助理并落实预算[13]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报告义务和程序[14] - 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信息发布经其审查[15] - 建立激励机制给予相应薪酬和激励[15] 问责机制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等不规范被内部问责[17][18] - 证券监管部门问责时有权陈述申辩[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2] - 解释及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3] - 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24]
达安基因(00203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3
投资范围与资金 -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证券回购等[3]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6] 审批规则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8] 业务实施 - 董事长、总经理授权指定负责人或团队实施[11] - 财务部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证券部相关事项[11] 资金管理 - 指定专门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银行达成三方存管协议[18] 监督机制 - 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等相互独立[15] - 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监督[1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并发表意见[16] - 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17] 信息披露 - 依据法规和章程披露投资情况[19] - 披露内容包括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19] - 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义务[20]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20] - 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情况[20]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2]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