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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0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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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002030)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3-28 22:20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5-009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业务往来,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968.31 万元,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 7,353.00 万 元。公司将与各关联公司交易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市场规则及合同签署流程。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联董 事薛哲强先生、韦典含女士、龙潜先生、黄珞女士对此项预案回避表决,关联监 事朱琬瑜女士、黄立强先生、胡腾女士对此项预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 ...
达安基因(00203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8 22:2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安基因")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充分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 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质量与效 率。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规范、高效和发展 为主线,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积极推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 11 次会议,其中: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4 次。历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 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202 ...
达安基因(002030) -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5-03-28 22:20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002030)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 年 03 月 中国·广东·广州 一、报告说明 本报告是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连续第十一年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 告。本社会责任报告是达安基因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 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 护员工权益、保护供应商、经销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 希望本报告能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桥梁,成为投资者、员工、 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债权人等多方对公司了解、认知的窗口,并对公司起到 社会监督作用,使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得更好。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统一发布公司社会责任 活动的相关信息。本 ...
达安基因(002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8 22:20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门外大街 ...
达安基因(002030) -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28 22:20
现金管理预案 - 2025年3月27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预案[1]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5亿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3年,总额12个月内有效[3] 资金使用与风险控制 - 资金用于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 -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5] 审议与影响 - 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生效[4] - 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业绩[7]
达安基因(002030) -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5-03-28 22:20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10日15:00 - 17:00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1] - 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1] 出席人员 - 出席说明会人员有总经理黄珞、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斌、独立董事计云海、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为结[1]
达安基因(002030)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3-28 22:20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5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 无形资产 | 20.30 | 0.02% | | --- | --- | --- | | 其他长期资产 | 2,659.95 | 2.88% | | 合计 | 48,287.16 | 52.19%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 ...
达安基因(002030) -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5-03-28 22:20
捐赠情况 - 公司拟向中科大教育基金会捐赠97,000元[2] - 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捐赠议案[2] - 捐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2] 影响评估 - 捐赠提升公司形象和影响力,无重大业绩影响[5] - 捐赠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5]
达安基因(00203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8 22:20
业绩相关 - 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10] 会议情况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制度建设 - 公司已建立完善内控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11][12] 未来展望 -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各方面[12]
达安基因(00203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8 22:20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 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 表中的"其他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