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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
2024-05-31 18:0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6.77亿元,同比下滑16.98%[3]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858.82万元,同比增长118.17%[3] - 2023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354.43万元[3] -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亿元,同比增长99.94%[3] - 2023年度公司水产养殖业营业收入2.34亿元,同比下滑56.85%[4] - 2023年度公司新增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4000.49万元,毛利率为95.27%[4] - 2023年公司来源于境外的收入占比为54.06%[4] 业务模式 - 2023年初公司将“委托生产模式”调整为“技术服务模式”[14] - 技术服务模式较委托生产模式收入减少13667.10万元,成本减少13427.07万元,净利润减少249.88万元[18] 存货情况 - 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7.3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33.78万元,当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521.92万元[23] - 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7.38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0.61%,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占比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34] 客户与供应商 - 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5.2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31.42%[48] -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额较上年减少1554.48万元,减幅2.86%,占比升4.56个百分点[50] - 报告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1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30.34%[48] - 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较上年减少823.12万元,减幅2.55%,占比升4.2个百分点[52] 客户数量与收入 - 批发客户 - 企业2023年客户数量824户,较2022年增加72户,营业收入较2022年减少6786.07万元[55] - 批发客户 - 自然人2023年客户数量253户,较2022年减少452户,营业收入较2022年减少27505.83万元[55] - 零售客户2023年营业收入9181.21万元,较2022年增加594.62万元[55] - 其他客户2023年营业收入5017.67万元,较2022年减少615.08万元[55] 应收与合同负债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03亿元,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042.79万元,同比增长103.33%[59] - 公司期末合同负债金额为1954.08万元[59] 预计负债 - 2023年预计负债期初余额1075.62万元,其中768.08万元为诉讼案件预计赔偿款项并全部结案支付[73] - 2023年度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396.87万元,其中未决诉讼案件预计负债375.42万元,应收股权出让款或有事项预计负债21.46万元[75]
关于对獐子岛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17 19:2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6.77亿元,同比下滑16.98%[1] - 2023年净利润858.82万元,同比增长118.17%[1] - 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354.43万元[1]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0亿元,同比增长99.94%[1] 业务收入 - 2023年水产养殖业收入2.34亿元,同比下滑56.85%[1] - 2023年新增技术服务业收入4000.49万元,毛利率95.27%[1] - 2023年海胆产品营收同比降34.75%、毛利率同比降20.87个百分点[2] - 2023年鲍鱼产品营收同比增17.22%、毛利率同比降26.08个百分点[2] - 2023年境外收入占比54.06%[2] 财务指标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7.3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33.78万元,当期转回或转销1521.92万元[4] - 2023年向前五名客户销售5.27亿元,占比31.42%[6] - 2023年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3.14亿元,占比30.34%[6] - 2023年末应收账款3.03亿元,3年以上余额5042.79万元,同比增长103.33%[8] - 2023年末合同负债1954.08万元[8] 费用情况 - 2023年销售费用8004.93万元,工资及工资性费用2897.72万元,同比降17.44%,广告宣传费1600.46万元,同比增129.92%[10] - 2023年管理费用8811.75万元,同比降15.37%[10] 资产处置 - 2023年土地收购补偿5860.00万元,产生资产处置收益727.73万元[11] - 挂牌转让低效资产,首次挂牌价不低于10239.28万元[13] 其他事项 - 截止2023年末,公司就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220.60万元[13] - 公司需就问题做出书面说明[16] - 公司应在5月31日前报送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16] - 公司需将说明材料抄送派出机构[16]
獐子岛: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8:5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现场会议10: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5] 参会代表情况 - 15人代表310,673,975股,占总股本43.6885%[8] - 现场5人代表309,467,675股,占总股本43.5188%[8] - 网络10人代表1,206,300股,占总股本0.1696%[8] - 中小投资者11人代表3,549,945股,占总股本0.4992%[8]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份99.7994%[9]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占99.9887%[11]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占99.9887%[12]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同意票占99.9637%[13]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占99.9637%[14]
獐子岛: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2024-05-17 18:54
接待管理 - 特定对象含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 董事会办公室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7] - 接待前需对方提供目的及问题提纲,由董秘审定后准备材料[8] 信息披露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1]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1] 文件管理 - 特定对象形成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8] - 文件涉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17] 承诺责任 - 特定对象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7]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18]
獐子岛: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17 18:54
内部审计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部,设审计负责人1名[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工作汇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审计计划与实施 - 审计监察部年初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12] - 根据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对象,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12] - 除突击审计外,审计开始三天前通知被审计单位[12] 审计过程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搜集并分析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12] 审计报告反馈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7日内提书面意见,未提视同无异议[14] 整改情况反馈 - 被审计单位等应在收到审计报告批示意见1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14] 计划与报告提交时间 - 审计监察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1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6]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16] 募集资金审计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监察部应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9] 内控评价报告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1] 审计整改原则 - 审计整改管理遵循“业务谁主管、整改谁负责”和审计闭环管理原则[24] 整改通知下达 - 审计监察部可依据外部审计资料下达内部审计整改通知[24] 整改工作分工 - 审计监察部负责审计整改归口组织、监督等工作[25] - 公司本级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25] - 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25] 整改事项建档 - 审计监察部将整改事项建档编号录入审计问题整改台账[2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9] 董事会决议 -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0] 报告披露 - 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0] 人员管理 - 公司应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33] 处分建议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3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5]
獐子岛: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8:54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25日决定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4月27日发布通知[4] - 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于2024年5月17日10:00 - 11: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4][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09,467,675股,占总股本43.5188%;网络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06,300股,占总股本0.1696%[6]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8][9][10]
獐子岛: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4-05-17 18:54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2] 内部控制目标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保障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促进实现发展战略[3] 内部控制要素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有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4] 内部控制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6]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7] 风险识别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安全环保等因素[11]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11] 风险分析与控制 -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排序风险[11] - 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等策略控制风险[12] - 公司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控制风险[14] 控制措施 - 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确保财产安全[15]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16] - 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运营分析[16] - 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考核员工业绩[16] -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6] 信息与沟通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18] 反舞弊机制 -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职责权限[19] 内控检查 -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21] - 审计监察部制定年度和具体内控检查计划并开展工作[22] - 检查发现的内控问题列为部门绩效考核重要项目[22]
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8:54
会议信息 - 獐子岛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1] - 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史达委托张晓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及制订议案,均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2][4][5]
獐子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17 18:54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3] - 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2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批[6]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8] 担保额度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0] 担保流程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2]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4] - 财务中心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及办理担保手续等[16] - 法务部负责起草或审核担保合同、处理法律纠纷等[20]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按规定保管并通报相关部门[20] 子公司担保 - 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担保,因业务需要需按流程申请[2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8]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30]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违反担保管理制度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37]
獐子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5-17 18:54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有报告义务[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需报告[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0%以上诉讼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应通知总裁、董事长并知会董秘[13]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5][16] - 各部门、分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向董事会办公室预报[16]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含原因、协议、批文等材料[16] - 报告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特定情形及时报告[17][18] - 报送重大信息文件资料需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核签字[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将受行政和经济处罚[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