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0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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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 - 2023年10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14 16:18
业务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过20余年的发展,产业已转型升级为汽车金属部件轻量化产业和通航飞机制造产业"双引擎"发展格局 [1] - 轻量化产业聚焦铝/镁合金,主要产品为铝合金轮毂和轻量化镁合金部件,服务于全球知名汽车主机厂、新能源汽车以及高铁、5G等行业客户 [1] - 通航飞机制造产业采用"研发-授权/技术转让-整机制造和销售-售后服务"商业模式,旗下钻石飞机在整机设计研发、发动机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先进制造领域具备同行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2] 经营模式 - 汽车金属部件轻量化业务主要原材料如铝锭的采购价格以长江现货市场价格为参考 [2] - 通航飞机制造业务的采购分为关键零部件采购和通用零部件采购,关键零部件的采购遵照航空监管规定在备案合格供应商中比价采购 [2] - 公司主要以"订单驱动"的方式进行生产,汽车轻量化金属部件按照新品开发-送样检测-小批量试生产-批量供货的流程进行 [2] - 汽车轻量化金属部件产品销售以OEM为主、AM(售后市场)为辅,通航飞机制造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和经销 [2] 汽车金属部件轻量化产业 - 公司铝合金轮毂和镁合金部件产品客户覆盖了全球知名汽车主机厂和新能源汽车厂,并在行业内较早实现新能源乘用车卡位 [3] - 公司将继续加强同核心新能源客户的合作,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大尺寸轮毂的配套,以及大型镁合金一体化压铸件的推广应用 [3] - 镁合金在国家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镁合金相对于高强度钢、铝合金有几个比较大的特点:镁合金地表储藏量十分丰富、镁天然轻量化属性、镁的可回收性和重复使用性能较好 [4] - 全球镁锭产量约100余万吨,我国镁矿资源丰富,供给了镁锭全球产量的80%以上 [4] 通航飞机业务 - 公司通航飞机创新制造产业已形成"技术研发-授权/技术转让-整机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经营模式 [4] - 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航飞机交付量同比明显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62% [4] - 万丰钻石飞机拥有18款机型的全部产权,产品涉及教练机、私人消费机、特殊用途MPP飞机等领域 [5] - 钻石飞机推出的eDA40电动飞机成功首飞,将是全球第一架申请EASA/FAA Part 23认证的具有直流快充功能的电动飞机 [5] 通航产业政策 - 全球通航产业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我国通用航空产业整体处于稳步推进阶段 [5] -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颁布,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促进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发展通航产业 [5] - 截至2022年底我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399个,同比增长7.8%;通航飞行量121.9万小时,再创历史新高 [5]
万丰奥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13 18:42
万丰奥威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 完整的、 ...
万丰奥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3 18:42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 ...
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6 18:32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 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
万丰奥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26 18:32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9 月 | 目录 |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6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7 | |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9 | |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0 | |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3 | |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8 | | (八)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22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23 | |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23 | | (二)对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24 | |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 ...
万丰奥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3-09-26 18:31
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 ...
万丰奥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09-26 18:31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 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 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业务骨干。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90 人,其中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4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 ...
万丰奥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6 18:31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 ...
万丰奥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26 18:3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电子信箱:hz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7 万丰奥威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与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本所接受万丰奥威的委托,以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
万丰奥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9-26 18:3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 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