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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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 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2025-02-10 16:15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对公司的业绩影 响较小,本次获批上市的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质控品、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校准 品、便隐血/转铁蛋白(FOB/TRF)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的投产及对公司业 绩的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产品获证后还未投入生产,其实际销售情况受市场拓展力度及市场 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获批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 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公司特别提示投资 者理性投资。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质谱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质控品、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校准品,以 及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便隐血/转铁蛋白(FOB/TRF)检测试剂 盒(胶体金法)分别于近 ...
东方海洋(002086) -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6 19:18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26,074,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598%。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4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鲁 06 破申 6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莱 山区法院做出的(2023)鲁 0613 破 2 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及管理人与深圳前海国元基 ...
东方海洋(002086)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2025-02-06 19:18
重整进程 - 2023年11月24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1] -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及管理人与多家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 - 2023年12月18日相关方案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3] - 2023年12月29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4] 股本变化 - 公司以756,5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约15.9股,总股本增至1,958,946,500股[4] 股东情况 - 2024年2月7日转增股份过户,11家股东合计持股626,074,791股,占总股本31.9598%[4][5] - 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12个月内不出售股份且履行完毕[7] 限售股份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2月10日[1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26,074,791股,占公司总股本31.9598%[10] -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1名[10] - 国元基金211,760,727股全部上市流通[10] - 绿叶投资16,719,224股上市流通,674,458股未申请解除限售[10] 流通股占比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4.52%,上市后占22.56%[12]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45.48%,上市后占77.44%[12] 合规情况 -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无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8][9] - 东方海洋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符合规定,国海证券无异议[12][13]
东方海洋(00208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1 16:40
2024年财务指标情况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7亿 - 2.2亿元,上年同期为17.496亿元[2]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6亿 - 2.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3589亿元[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9 - 0.11元/股,上年同期为0.89元/股[2] - 2024年营业收入3.4亿 - 3.8亿元,上年同期为4.3723亿元[2] - 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3.3亿 - 3.7亿元,上年同期为4.3051亿元[2] 净利润减少原因 - 2023年完成重整形成23.78亿元债务重组收益,2024年无该项收益致净利润大幅减少[4] 业务销售情况 - 2024年美国全资子公司Avioq, Inc.的HTLV试剂盒销售显著下滑[4] 订单情况 - Avioq, Inc.的经销商ORTHO失去美国最大非营利性献血者测试实验室组织(CTS)重要订单[4][5]
东方海洋(002086) - 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2025-01-08 00:00
制度制定与组织架构 - 公司2025年1月制定舆情应对管理制度[1]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核实舆情等[4] - 分、子公司及职能部门监控报道并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4] 处理原则与流程 -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6][7] - 知悉舆情后汇总核实报董事会秘书,再报工作组[7] 舆情处理决策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理,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8] 违规处理 - 未执行制度或违反保密义务人员将受处分或担责[11]
东方海洋(002086)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8 00: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7日通讯召开,9位董事全参加[1]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均9票同意通过[1][2][3][4]
东方海洋(00208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2025-01-08 00:0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同时,应当执行 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 内部审计监督与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要求对其下属子公司进 1 行管理、控制,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 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公 ...
东方海洋(00208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2025-01-08 00:00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决策授权 - 公司对外投资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授权董事长决策[7]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标准[8] 审批流程 - 投资项目出资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10][11] - 投资项目出资额在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再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1] -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10]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8] - 交易标的为其他资产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标的资产评估报告[8] 投资管理 - 公司应加强投资管理监督,承担投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13] - 公司不得用银行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进入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13]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被投资企业经营期满不延期、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5]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5] - 对外投资转让需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15] 职责分工 - 战略规划部对拟处置投资项目分析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15]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并报审计部备案[16] 其他规定 - 本办法“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8]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制度废止[19]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东方海洋(00208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月修订)
2025-01-08 00:0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的 效益及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东方海洋:筹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2024-12-17 18:32
筹资岗位与方案 - 筹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方案拟订与决策、合同审批与订立等[6] - 财务部需拟定多于一个筹资方案,经董事长审批确定[9] 筹资方式与审批 - 发行股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由证券部开展筹资[14] - 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14] - 债务资本筹资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发行债券,由财务部负责[18] - 发行债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证券部和财务部组织发行[19] 资金预算与贷款审批 - 各公司单位每月上交生产经营资金预算表给财务部汇总[18] - 财务总监确定抵押物和借款金额,1000万元以下贷款总经理审批,100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18] 资金入账与还款 - 短期借款到位当日,借款经办人将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款凭证交财务入账[19] - 每月或季度银行贷款利息单据由出纳领取交财务会计入账[19] - 临近贷款到期日,财务部确定还款日期通知出纳还款,出纳领取还款单据交财务会计入账[19] 长期借款相关 - 财务部编制长期借款策划使用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0] - 正常生产经营期间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购建资产相关未交付使用前计入资产价值[20] 其他规定 - 公司从关联方借款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审议披露程序[20] - 公司融资涉及担保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 - 财务部门按筹资合同规定计算利息,本金与应付利息和债权人定期对账[22] - 筹措资金按计划使用,改变用途或预算需批准,进行会计控制和预算控制[22] - 发生借款或债券逾期,财务部提前报告原因,与债权人协商申请展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