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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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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8:33
1.0.1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 总 则 1.0.2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0.3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1.0.4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 1.0.5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2.0.1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 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2.0.2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8:33
1.0.3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0.4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0.5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0.3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根据 职权做出决定。 1.0.4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及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等工作。董事会下设董 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2 董事会的职权 2.0.1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7 18: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职 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 --- | | 1 1 | R |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7 号《关于设立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425011944Y。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体要求 2.0.1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公司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方案制定、行权、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 本办法。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 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 1.0.3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长、总裁代为行使的行为。 1.0.4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原则,切实规 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 适度授权,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2 授权的基本范围 2.0.1 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1.0.2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不包括职工 代表董事,下同)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选举方式。 2 实施细则 2.0.1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 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1 该股东的投票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计 算; 2 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 确认分配到每一位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大于其所 1 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 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股东会主持人应在会上向出席会议股东明确说明以上注意事项,计票人员应 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 职责权限 1 总 则 1.0.1 为适应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海诚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0.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2.0.1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2.0.2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3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0.4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8: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经营主体、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息 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的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0.2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归口 管理部门报告。 1.0.3 本制度报告义务人报告的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书面以及其他即时通 信报告方式。 1.0.4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重大信息的范围 2.0.1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项的具体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 ...
中国海诚(002116) -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3
1.0.4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 1.0.5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适用于下列人员和机构: 1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1.0.2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有可 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