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0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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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心健康(00216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9:01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9]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 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 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0]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 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需披露修正公告[3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披露[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应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应披露[2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诉讼仲裁应披露[2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 30%需及时披露[36]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变更公司章程等需及时披露,章程变更要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章程[37]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8] 报告编制与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40]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4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47][48]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5] - 证券部负责编制临时报告,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41] - 重大信息报告可采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材料[4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后,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审批的提交董事会、股东会[42]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或审批后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42] 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5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等[47][48][51] - 公司信息保密责任人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董事会应与其签订保密责任书[69] - 信息披露违规时,相关责任人会被处分,公司会追究责任并报告[6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7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
悦心健康(0021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8]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9] - 董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0] - 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1] 任职条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董秘[4] 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5] - 解聘董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10] - 董秘离任需审查并办理移交,未完成仍担责[11] 保障支持 - 公司应支持配合董秘工作,保障其地位职权[13] - 为董秘履职提供组织、经费保障及后续培训[14][15] 制度相关 - 建立董秘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15] - 董秘失职可采取内部问责措施[17]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解释[19] - 制度自2025年5月26日起实施[21]
悦心健康(0021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担保定义与审批情形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二者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 - 七种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如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审议权限与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担保相关措施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措施[12]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2]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对象及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12]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符合条件可在企业间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资格审查、手续经办、跟踪监督等工作[19]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和抄送董事会秘书[19] - 证券部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审议批准的担保及时披露[24] 风险控制与管理 - 对外担保应核查被担保人资信,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20]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董事会采取措施减损[20]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及时补救[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21]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并追责[22] - 公司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并追责[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批准之日生效[26]
悦心健康(0021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利益回避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不足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审议[16] 薪酬与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等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悦心健康(0021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报告标准 - 单次损失1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1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报告时间与方式 - 报告义务人预报重大信息时间为最先发生的三种情况[16] - 报告义务人需按六种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7]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面谈或电话报告,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1] - 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五种[20] 信息处理与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报告需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回答咨询、收集整理信息及披露管理监督[18] - 需会议审议事项应按章程发临时会议通知[19] 信息披露限制 - 未经授权各部门等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21] 责任追究与制度实施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悦心健康(0021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三天[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小组职责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交正式提案[9]
悦心健康(002162) -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2025-05-26 19:01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452,167,917.70元[2]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5月26日审议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议案[2] - 拟用213,911,172.05元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2] 业绩影响 - 弥补后母公司累计亏损减少213,911,172.05元[3] - 2024年末母公司盈余公积为0万元[3] - 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8,256,745.65元[3] - 2024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0,574,250.02元[3]
悦心健康(00216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5-26 19:0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动 - 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激励对象行权,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增加[2] - 2025年5月13日完成股份回购,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3] 公司治理调整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5] 审议事项 - 上述事项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悦心健康(002162) -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5-05-26 19:0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斯米克建陶拟6亿元增资斯米克建材,5.95亿计资本公积,500万计注册资本[1] - 增资后斯米克建材注册资本由5000万增至5500万,斯米克建陶仍持股100%[1] - 本次交易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需股东大会审议[2] 业绩总结 - 2025年3月31日斯米克建陶资产85202.92万元,负债29179.78万元,负债率34.25%[5] - 2025年1 - 3月斯米克建陶营收9284.34万元,净利润182.91万元[5] - 2025年3月31日斯米克建材资产76746.46万元,负债122262.56万元,负债率159.31%[8] - 2025年1 - 3月斯米克建材营收9602.99万元,净利润 - 1249.43万元[8] 未来展望 - 本次增资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无重大影响,长远有积极影响[10] - 斯米克建材可能面临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10]
悦心健康(00216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5月)
2025-05-26 19:01
股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从92,000.00万元修订为91,970.0965万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8,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从92,650.00万股修订为91,970.0965万股[3]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证券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诉讼[7]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董事与监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9]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可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9]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2]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34]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