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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程科技(0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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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0021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1]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1] 会议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15] - 参与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 六种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6] 调研相关规定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25]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调研形成书面记录,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0]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信息泄露应对措施[2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3] - 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得违规[24] - 建立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6] 制度管理与责任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决议通过生效[32] 信息保密与承诺 - 调研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外沟通问询[35] - 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35] - 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35] - 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无根据资料[35] - 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35]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有有效期[35] - 书面授权个人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35]
*ST惠程(00216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 平台管理 -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组成部分[4] 信息发布要求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及不宜公开的信息[4][7] 管理部门与流程 -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的管理部门,需经问题收集整理、内容起草、审核、发布流程[10][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13]
*ST惠程(0021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 -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3名董事组成,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7] - 董事会换届后首次会议可于当日召开,不受通知限制[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董事会决议一人一票,书面表决[1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特殊事项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3]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表明态度并公告,董事会说明情况[20] - 高管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应报告[23] - 董事会审议不同事项应关注相应要点[17][18][20]
*ST惠程(002168)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9] 会计政策变更 - 分为根据要求变更和自主变更,由财务部门拟定申请报告[5] - 自主变更对相关指标影响比例超50%,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变更公告应含变更情况概述、对公司影响等内容[10] 会计估计变更 - 对相关指标影响比例超50%,应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应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计差错更正 - 已公开披露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需更正[11] - 若具广泛性影响或致盈亏性质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审计并出具新报告[11] - 对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不能及时披露,应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在两个月内完成披露[13]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无影响,可免于披露[14]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及信息披露[2]
*ST惠程(0021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8]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谋利[10]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1] - 提供非公开信息应填知情人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13] - 披露重大事项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内幕信息披露后应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方案调整应补充提交档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档案信息[21] 违规处理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2]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责并报送处理结果[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5]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责任权利[23]
*ST惠程(0021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年报机制 - 建立健全年报工作汇报和沟通机制[4] 独立董事履职 - 管理层2个月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5] - 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生产经营[5] 审计安排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5]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5] 监督审议 - 独立董事审议报告关注内容并签署意见[6] - 监督财务信息关注准则和审计问题[6] 其他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外部机构[7] - 关注年报编制信息保密[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决议通过生效[9]
*ST惠程(002168)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印章管理使用[2]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1] 印章刻制 - 重要印章刻制需经对应领导审批[7] - 新刻或重刻印章要审批备案并缴销原章[7] 印章保管 - 不同印章由指定专人保管[9] 印章使用 - 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13] - 外带需申请审批并明确责任[14] 印章废止 - 废止需经对应领导审批[16] 违规处理 - 违规使用保管印章将追究责任[18]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ST惠程(00216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6] - 七种情形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7]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对未来十二个月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8]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9] 担保后续处理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7] 担保操作流程 - 签订担保合同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签订人应持有决议并获授权[12] 担保部门职责 - 公司对外担保主办部门为财务部,风控部及证券部协助办理[16] - 子公司须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担保额度使用情况[32] 担保责任限制 - 公司作为保证人,可在一定条件下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等责任[18] 收购审查 - 公司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应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42] 破产处理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9]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进行[19] 责任追究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责[22]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相关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ST惠程(0021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披露[16] - 日常交易合同中,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需披露[17]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情况需披露[19]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财务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特殊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应在两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部[29] - 公司定期报告由证券部制订编制计划[2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2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更正等公告[30] 信息沟通与保密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3]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改正问题[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并处理违规问题[36]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并办理对外公布事宜[3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9] 培训与豁免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9]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2]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5] 内部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47] 投资者关系与内幕信息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3] - 公司应在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53] 合作与保密协议 - 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54]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被处分[57]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0]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申请,遗失需担责[60]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决议通过生效[62]
*ST惠程(0021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1: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7]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代行提名权[10]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0]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管理与支持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2] - 年度述职报告含多方面情况,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23]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因辞职或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