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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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宏达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
宏达新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8:37
公司业务 -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去除通信科技领域等业务[1][2][3] 公司治理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3]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审议[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 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制度规则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5] - 新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详见巨潮资讯网[6]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维护投资者利益[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详见巨潮资讯网[8]
宏达新材:宏达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 券事务代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作会议记录。 第三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独立董事 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 ...
宏达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2 18: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1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2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4,877.1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241.9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98.68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 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 ...
宏达新材: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2023-12-12 18:3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 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 2023 年11月30日确定无法收回的 应收款项做核销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核销的应收款项将同时减少相关应收款项的 原值及坏账准备余额。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合计25,999,413.16元, 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核销应收款项依据充分 ...
宏达新材: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
宏达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2 18:3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3 年 12 月 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
宏达新材: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2023-12-12 18:37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 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3 年度的关 联交易额度和 2024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交 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 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 许良虎 顾其荣 2023 年 12 月 12 日 ...
宏达新材: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8:34
财务决策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经营需要,定价公允[1] - 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实际,能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1] - 相关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
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3-11-02 16:51
业绩造假数据 - 2019年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24654.98万元,占比22.32%[3] - 2019年专网通信业务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比38.93%[3] - 2020年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48900.38万元,占比53.09%[3] - 2020年专网通信业务虚增利润总额10344.75万元,占比146.09%[3] - 2020年因商誉未计提减值虚增利润总额7580万元,占比107.05%[3] - 2020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17924.75万元,占比253.14%[4] 股权与处罚 - 2019年1月5日原控股股东转让12210万股(占比28.23%),实控人变更[2] - 公司被公开谴责处分[5] - 隋田力被公开谴责,10年内不适合任董监高[6] - 杨鑫、乐美彧被公开谴责,杨鑫3年内不适合任董监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