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

搜索文档
奥特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0:04
募资情况 - 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股票,每股13.22元,募资359,699,939.40元,净额352,619,491.10元[1] 募投项目变更 - 原募投项目拟投80,000万元,2021年12月17日变更拟投入金额[2] 项目延期 - 2023年4月24日同意项目建设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3] - 2023年12月21日同意项目建设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4] 子公司资金使用变更 - 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募资使用从4,833.95万元变为6,176.53万元[6] - 上海奥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资使用从2,000.00万元变为533.11万元[6] - 广州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募资使用从2,600.00万元变为4,066.89万元[6] - 西安奥特迅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募资使用从1,000.00万元变为0[7] 项目实施变更 - 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同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主体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11] - 2024年4月15日监事会同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主体[12]
奥特迅: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5 20:04
财务审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奥特迅公司2023年度财报,2024年4月15日签发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5] - 核对汇总表与审计财报内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6]
奥特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5 20:04
公司治理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郭万达不再担任独立董事[4][17]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均现场出席[4]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合规运营 - 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审查后提交审议并披露[9]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1] 审计相关 - 2023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4月26日续聘大华[12] 特殊情况 - 2023年度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15]
奥特迅: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20:0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累计营收354,672,539.84元,同比增13.71%[7] - 2023年营业利润-44,848,381.39元,归母净利润-43,054,471.41元[8] - 2023年末总资产1,541,404,330.29元,归母权益1,057,053,802.00元[8]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4,100,149.6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231,457,585.22元[10]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10]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1亿闲置募资及不超2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8]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4月15日现场表决召开[2] - 多项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3][5][7][10][13][14][16]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票同意通过[15]
奥特迅: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5 20:0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11月30日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股票,每股13.22元,募资359,699,939.40元,净额352,619,491.10元[1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35261.95万元,投入5344.09万元,累计投入25421.87万元[3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38] 资金使用与存放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0,591.06万元,充电站项目投入14,830.81万元,利息净额736.43万元,余额10,576.51万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余额总计10,576.51万元[16][1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用账户[2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同意置换2020 - 2021年子公司预先投入示范项目自筹资金3,490.64万元[21] -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708.04万元,2020 - 2021年预付160万元,拟置换160万元[22][23] - 同意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1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6] 募投项目情况 -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承诺投资24683.95万元,累计投入14830.81万元,进度60.08%,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38][39][41]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0578万元,累计投入10591.06万元,进度100.12%[38] - 充电站项目未达进度,因市场状况与预期有差异,公司谨慎投入[39]
奥特迅: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宏图)
2024-04-15 20:04
董事会换届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不再任职[3] - 2023年12月21日张宏图不再担任独立董事[17] - 2023年12月5日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议案[1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召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度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度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4次,现场1次通讯3次[6] - 2023年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通讯参加2次[6] 公司运营 - 2023年所有关联交易议案经审查后提交审议并披露[10] - 2023年度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1] - 2023年度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2] - 2023年4月26日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2] 未发生情况 - 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15] - 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5] - 2023年度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15]
奥特迅: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20:0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石会峰、张大志、刘宇独立性进行评估[2]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担任其他职务,无利害关系[2]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2] 信息发布 - 专项意见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3]
奥特迅: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15 20:04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4亿元担保,有效期12个月[1] - 多家子公司拟获不同额度担保[2] 子公司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多家子公司有不同资产负债率和净利润[5][8][9][11] 累计担保占比 - 截至公告日,累计担保5100万占2023年净资产4.86%,若本次全额生效占比18.22%[15]
奥特迅: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 - 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禁止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担任满六年,满六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3]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辞职,未辞职董事会知悉后立即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6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补选[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20小时)[19] - 工作记录、公司提供资料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2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等职责[16]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部分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17] - 应披露关键交易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内容,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17][18]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同等知情权[24] - 董事会秘书配合履职,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5][27] - 其他人员配合行使职权,否则独立董事可说明情况或报告监管机构[27] - 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监管机构[27] - 配合独立董事接受监管机构质询、调查并提供资料[27] 独立董事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7] - 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7]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8] 制度相关 - 制度符合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奥特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20:0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8] 内部控制建设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和事项[7]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员工手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9][10] - 公司制定采购、销售、关联交易等多方面管理制度[12][13]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潜在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有对应标准[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22]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4]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并实施整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