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002230)
搜索文档
科大讯飞(0022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2025-12-15 18:47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修订依据 | | --- | --- | --- | |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名称更新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则 | | | |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大讯 | | |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科 | 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 | 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 | |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 | |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 | |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根据法律 | |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法规及部 |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 门规范性 |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 所 ...
科大讯飞(0022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 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 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 司)。 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项目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 ...
科大讯飞(00223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拟接受被财 ...
科大讯飞(002230)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绩效,推 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特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社会责任包括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 资源,以及对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 担的责任。 第三条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是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 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
科大讯飞(002230) -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章 企业信息披露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 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 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相应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披露方式向投资者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 是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行为,根 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 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 ...
科大讯飞(00223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防范 风险原则。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和货币资金持 有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五条 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还应遵 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 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 第一条 为加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 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
科大讯飞(0022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总监、各部门经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 ...
科大讯飞(00223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上市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 ...
科大讯飞(0022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 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报 告人")。 第四条 报告人向公司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时,应提交相关文件资 料,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 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因工作关系而知悉公司应披露的重 大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 ...
科大讯飞(0022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 织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具体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统一负责公司信息的 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日常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 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员所知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