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维通信(002231)
icon
搜索文档
奥维通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大会审批[5] - 股东大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等议案有表决规定[6]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等[6] 流程时间 - 收到担保资料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提交审议并通知[9]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担保对象[9] - 控股子公司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公司[9] 合同管理 - 提供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并采取反担保措施[9] - 担保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查[10] - 合同应约定主债权金额等十项内容[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主要职能管理部门[11] - 证券部是协同管理部门[1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应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应披露[13] - 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披露[13]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过失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3]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合同造成损害应赔偿[13] - 相关人员履职不当造成损失可罚款或处分[14]
奥维通信: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9:49
融资授信 - 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3] - 授信内容含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业务[3] - 申请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日常经营资金[4][5]
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4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1] - 容诚2022年度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2] 审计相关会议 - 2023年4 - 5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5] - 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多份报告议案[7] 审计评价 - 容诚认为公司财报编制合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年报审计表现良好[8]
奥维通信: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9:49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容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7][1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有合伙人179人等[4] - 容诚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等[5] - 容诚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5] - 容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6] - 容诚近三年受监管措施和处分情况[9] 审计费用 - 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15]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燕红)
2024-04-25 19:49
人员变动 - 陈燕红于2023年12月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履职情况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次,通讯参加1次[5] - 2023年应出席股东大会0次,出席0次[5] - 2023年陈燕红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6] 未来展望 - 2024年陈燕红将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1]
奥维通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9: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77.79万元[1][2] - 2023年度计提减值预计减少归属股东净利润477.79万元[6] 数据详情 -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 - 371.6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小计849.45万元[1]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770.77万元[4][5] 决策情况 - 计提减值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合理,监事会同意计提[7][8][9]
奥维通信: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9:49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一名股东代表和两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提案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股东大会通知[6][7]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一次,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8] - 延期或取消会议提前一日通知,参会人员提前一日告知是否参加[10] 议案与决议 - 原则上议案应列入议程,未列入需书面说明理由[13] - 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进行,决议须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监事连续两次不履职应被撤换[17] - 会议记录及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施行,授权监事会解释[20]
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5 19:49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准则和政策规定[1] - 本次计提有助于反映2023年末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1]
奥维通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子公司持股与汇报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参股子公司持股不超50%且无控制性影响[2]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应在会计年度和上半年结束30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8] - 子公司经理层不定期汇报应在获悉第一时间进行[24] 子公司会议与决议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9]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存档[10] 子公司事项审批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需经股东会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东同意,还需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子公司超预算及预算外项目须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19] -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前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23] - 控股子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须经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3] 子公司财务与报告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19]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19]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20]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交易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5] - 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6] - 子公司预计损失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6]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第一时间且在1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24] 子公司项目管理 - 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23] - 子公司应按批准投资额控制项目投资[23] 子公司制度建设 - 子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制度[31]
奥维通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4-25 19: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