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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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董事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21:41
人员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414人[2] 业绩情况 - 2022年度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审计收费3.19亿元,制造业客户152家[2][3]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公司受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人员受监管措施8次涉及24人[5] 保障情况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14] 人员业绩 - 项目合伙人韩雁光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复核1家[4] -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平平近三年签2家,复核0家[4]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近三年签0家,复核不少于20家[4] 审计方案 - 2023年围绕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制定审计工作方案[10]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静霞)
2024-04-22 21:41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2023年应出席7次董事会,亲自出席7次,出席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5次会议,审议通过9项议案[6] 报告与审计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16] - 2023年8月21日,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17] 人事与激励 - 2023年1月17日,通过《2022年度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20] - 2023年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1][22] 公司决策 - 2023年5月11日,确认补选董事和聘任副总裁程序合法有效[18] - 2023年5月11日,同意启动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23] - 2023年6月9日,确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25] - 2023年8月21日,同意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2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维护股东权益[27]
大洋电机: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4]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等[3] - 2022年度天职国际收入总额31.22亿元等[4] -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管措施9次,涉及24人[6]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255万元,较上一期增加10万元[11]
大洋电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21:41
股票期权行权 - 2020 - 2022年多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数量及对应激励对象明确[1][2]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化 - 2023年4 - 8月股本因行权增加、回购注销,总股本变23.85099916亿股[4] - 2023年8月 - 2024年4月激励对象累计行权后总股本将增至24.02510881亿股[4]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85099916亿元增至24.02510881亿元[4]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5]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6]
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8:0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1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
大洋电机: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22 17:51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资金5000 - 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5.5元/股,期限12个月[1] 首次回购情况 - 2024年3月22日首次回购1156700股,占总股本0.0482%[2] - 最高成交价5.18元/股,最低5.15元/股,成交金额5972511.50元[2] 回购规则 - 不在影响股价重大事项披露期、特定时段回购,委托价非涨幅限制价[4] 后续安排 -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4]
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18:0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本次回购尚未开始实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 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大洋电机: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2 17:46
股权结构 - 鲁楚平持股613,591,916股,占总股本25.57%[2] - 徐海明持股139,687,320股,占总股本5.82%[2] - 贡俊持股60,394,600股,占总股本2.52%[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4,138,217股,占总股本2.26%[2] 无限售股份 - 鲁楚平持无限售股153,397,979股,占比8.57%[5] - 贡俊持无限售股60,394,600股,占比3.37%[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无限售股54,138,217股,占比3.03%[5] -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无限售股37,191,800股,占比2.08%[5] - 徐海明持无限售股34,921,830股,占比1.95%[5] 公司决策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2]
大洋电机: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2-22 17:46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5000 - 8000万元,价格不超5.5元/股[2] - 按上限测算可回购不低于1454万股,占总股本0.61%[2] - 按下限测算可回购不低于909万股,占总股本0.38%[2] - 2024年2月19日董事会通过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23] -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2] - 回购方式为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11]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2] 股份占比变化 - 按上限回购,限售股占比从25.42%变为26.02%[16] - 按下限回购,限售股占比从25.42%变为25.80%[17]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9.81亿元[18] - 所有者权益87.41亿元,负债71.18亿元,资产负债率44.54%[18] - 货币资金余额27.63亿元,回购上限占总资产、权益比重0.50%、0.92%[18] 人员增持 - 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内,四人因行权增持股份[19][20] 风险与披露 - 回购存在股价、资金等多种风险[7][24]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26] - 回购期间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27]
大洋电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8:56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薪酬制定与审批 -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含绩效评价标准[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结束后4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说明情况自行回避表决[19] - 董事会可撤销不适当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9]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议案[19]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21]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章程执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