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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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18:5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 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
大洋电机: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2-02 18:54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助力人才实现安居乐业,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 优秀人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在此额度 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事项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 ...
大洋电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8:5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为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人选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2 18: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特定内容[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2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9]
大洋电机:ESG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2 18:54
ESG管理架构 - 建立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执行机构组成的三级架构[8] - 董事会决定ESG发展方向[15] - 战略与ESG委员会指导日常工作及报告编制[16] - ESG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牵头制订战略等[8][9] 经营决策与股东权益 - 将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10] - 完善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合法权益[12] - 制定长期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13] 员工权益保障 - 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 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提供健康环境[15] - 及时办理员工社保并按时缴费[15] - 民主听取职工对切身利益事项意见[17] 商业合作与产品服务 - 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不侵犯知识产权[19] - 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符合相关标准[19] - 监控防范非法商业贿赂活动[19] - 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个人信息[19] 环保与社会责任 - 遵守环保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21] - 超标子公司缴纳排污费并治理[21]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地区发展[23] 报告与制度 - 形成ESG报告并自愿披露[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并由其解释[27]
大洋电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8:54
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提前三日通知并发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用记名书面方式,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7]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18] 细则说明 - 董事、高管定义明确[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解释权属董事会[21]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21] 公司与日期 - 公司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2] - 日期为2024年2月3日[22]
大洋电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2 18:5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占两名,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3][7]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1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9]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书面表决方式,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回避与程序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审计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由全体委员就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决议[21] 细则规定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 - 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3]
大洋电机: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公告
2024-02-02 18:51
组织架构调整 -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细则议案[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新增ESG职责[1] - 原细则更名,修订后于2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1] - 本次仅名称和职责调整,组成及成员职位不变[2]
大洋电机: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5 19:08
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 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024年6月27日届满[2] - 2022年7月23日购入287.9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12%,金额1838.49万元,均价约6.39元/股[2] - 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持有287.9万股,占最新总股本0.12%[2] 合规情况 - 未出现累计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股超1%情形[3] - 未出现第三人对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3] - 所持股票未用于抵押、质押等[4] 时间节点 - 股票锁定期2023年7月22日届满[5] - 存续期24个月,届满自行终止,可延长或提前终止[6]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3-12-20 14:48
业绩与业务进展 - 车辆旋转电器业务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增长[4] - 增程式发电机系统已在深蓝、长安、合众等车企量产,在东风、奇瑞等车企定点[7] 产品与技术 - 上海电驱动完成3条扁线电机建设投产,“三合一”电驱动总成获吉利、奇瑞量产定点[3] - 开发不同功率区间电驱动总成产品技术平台,增程式发电机基于同一平台开发[10] - 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品供货结构改变,提供更多产品[9] 业务板块与定位 - 形成BHM事业部和车辆事业集团(EVBG)两大事业板块,定位氢燃料电池业务为未来事业板块[4] - SOFC项目仍处前期研发阶段[4] 市场与战略 - 上海电驱动(EVBG)推进海外业务战略,拓展国际市场[10] - 分拆上海电驱动(EVBG)独立上市尚处前期筹划阶段[6] 新业务布局 - 氢燃料电池业务开展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聚焦氢能产业链上游布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