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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0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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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5-10-22 16:15
借款信息 - 公司向关联方产研院借款不超2亿元,期限1年,利率4%[2] - 借款合同约定累计借款总额不超1.938亿元,实际借款不超抵押物评估价值50%[3] - 借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还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起一年[4] 担保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游志胜质押20,589,033股股份为借款担保[2] - 公司以3项不动产和18项动产抵押,不动产评估价值2.426703亿元,动产评估价值1.451042亿元[5] - 最高额抵押和权利质押合同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均为1.938亿元[5][6]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5-10-22 16:15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1]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 公司变更 - 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1] 公司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亿贰仟伍佰陆拾贰万陆仟零玖拾伍元整[1] - 公司成立日期为1994年6月4日[1]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3]
川大智胜向关联方借款近2亿,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担保
新浪财经· 2025-10-22 16:08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向关联方产研院借款金额不超过1.9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借款年利率为4% [1] - 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抵押,抵押物包括3项不动产及18项动产,评估价值分别为2.43亿元和0.15亿元 [1] - 公司控股股东游志胜为此次借款提供个人股份质押担保,质押股份数量为20,589,033股 [1]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5 18:30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智胜大厦 1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375人,代表股份数75,098,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845%。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9人,代表股 份数59,412,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325%; 2.通过深圳 ...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0-15 18:30
股东会安排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5] - 9月30日董事会公告股东会通知[4][5] - 10月15日下午2:00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参会情况 - 375人代表75,098,433股参会,占比33.2845%[8] - 19人现场代表59,412,937股,占比26.3325%[8] - 356人网络代表15,685,496股,占比6.9520%[8] 议案表决 - 《向关联方借款议案》同意18,197,817股,占比88.3620%[11] - 《增加经营范围议案》同意72,700,033股,占比96.8063%[14] 结果情况 - 审议事项获有效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信达律师认为股东会合法有效[17]
*ST智胜(002253.SZ):拟转让华控图形公司44.8%股权
格隆汇APP· 2025-09-29 21:06
公司战略与股权变动 - 公司根据其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转让所持有的华控图形公司44.80%股权 [1] - 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2206.00万元,受让方为聚兴同行 [1] 交易影响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公司的股权 [1] - 华控图形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
*ST智胜:转让控股子公司华控图形公司44.8%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54
公司股权转让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44.80%股权的议案 [1] - 公司将所持华控图形公司44.8%的股权以2206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转让给聚兴同行 [1]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公司的股权,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公司2025年1至6月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中,软件行业占比99.25%,其他业务占比0.75%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4亿元人民币 [2]
*ST智胜: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4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软件行业占比99.25%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0.75%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4亿元 [1]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5,626,095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5,626,095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游志胜认购468万股,占比21.27%,出资时间2000.9.30[12] - 发起人四川大学认购450万股,占比20.45%,出资时间2000.9.30[13] - 发起人聂健荪认购330万股,占比15.00%,出资时间2000.9.30[13] - 发起人李永宁认购250万股,占比11.36%,出资时间2000.9.30[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28][29][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通知[4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应选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7][7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8]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现金分红条件中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10]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相关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其在30日内执行[2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24][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清算,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9]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29 20:46
新策略 - 公司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通信设备销售”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议案[1] - 事项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3] - 最终以市场监管机构核准、登记情况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