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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0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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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00225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方) 进行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 第十条 公司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1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
*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主要职责为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从独立董事委员 的会计专业人士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ST智胜(00225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经理工作的合法有效,提高总经理 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期每届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 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坚决贯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经营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 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将其管理权转 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六)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及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权限依照《公司法》、《公 ...
*ST智胜(0022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
*ST智胜(002253) -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性文件和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 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 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 ...
*ST智胜(0022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度》等法律、法规,致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 不良影响。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 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致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严重不良影响。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致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 ...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6-26 18: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健波担任公司总经理;胡 术、吕学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程鹏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均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董事会 同意聘任吴俊杰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公司总经理刘健波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刘健波、胡术、吕学斌、程鹏、吴俊杰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俊杰 ...
*ST智胜(0022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8:46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除《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 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
*ST智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6:14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3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 月19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同意选 举袁仕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袁仕理先生尚未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袁仕理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5 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袁仕理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 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 ...
*ST智胜(002253)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2025-06-16 16:0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袁仕理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 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 月19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同意选 举袁仕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袁仕理先生尚未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袁仕理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5 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