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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0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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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20:12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22日为网络投票时间[2] - 2024年5月20日8:30 - 11:30,13:00 - 17:00为现场会议登记时间[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19,投票简称为乐通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18] 会议联系 - 会议联系人是郭蒙、杨婉秋,联系电话为0756 - 6886888、3383338[11] - 公司联系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邮编519085[12] 议案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需1/2以上通过[7][8] - 会议涉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21] - 议案表决需按规则在对应空格填“√”,违规按弃权处理[21]
乐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6 20:12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任职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8]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乐通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6 20:12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 1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单次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3]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 10 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 10%需报告[13]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裁或者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6] 报告要求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2]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文件[18]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8] 人员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应督促信息收集上报工作[20]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21]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相关人员处分[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乐通股份: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20:12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等议案[1] - 拟修订21项制度,制定2项制度[1][2] - 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原制度于新制度生效时废止[2] - 相关制度全文2024年4月27日登在巨潮资讯网[2][3]
乐通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0: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5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 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
乐通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0:12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金额划分等级[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8]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11] - 董事会认为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未发现非财务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评价结论因素[3]
乐通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12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1/3[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4] - 需1/2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21] 职责权力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人数2/3等三种情况,可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监事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8] 工作保障 - 监督检查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19] - 各部门应配合监事会工作[19] - 可聘秘书或工作人员协助处理事务[19] 组织架构 - 监事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与监察、审计等部门无隶属关系[20] - 设立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联系沟通及日常事务[21] - 办公室在监事会主席领导下工作[2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监事会提供独立办公场所[24] - 工作经费专项列支,自行决定使用[2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监事会[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5]
乐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6 20:12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的董监高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监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监高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8] 减持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预先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20]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0]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22]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2] - 披露增持计划应包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6个月[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3]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4] - 特定情形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5] - 增持结果公告应包含多项内容[25]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26]
乐通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6 20:12
子公司设立 - 包括独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8]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10]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4] - 子公司每年对公司利润分配不少于当年净利润10%[14] 信息与审计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1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9]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发布于2024年4月25日[22]
乐通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0:12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为1141人[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为332731.85万元[1] - 2022年度,大华所审计业务收入为307355.10万元[1] - 2022年度,大华所证券业务收入为138862.04万元[1] 用户数据 - 2022年度,大华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1] - 2022年度,大华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1]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1] 财务评价 - 大华所认为公司2023年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3]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