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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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永太科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2024-04-25 22: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12,804.08万元,上年度633,621.93万元[10] - 2023年度营收扣除项目1,112.67万元,上年度2,324.26万元[10] - 2023年度营收扣除后金额411,691.41万元,上年度631,297.68万元[10]
永太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22:09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 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4 号)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 凭证(以下简称"GDR")。本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7,438,900份,发行价格为每 份GDR9.41美元,对应的基础证券为37,194,500股公司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为70,000,049.00美 ...
永太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伟坤
2024-04-25 22:0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3] 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8次董事会会议,现场3次、通讯表决5次[3]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6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1次专门会议[5]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 2023年4月25日、8月30日、11月20日发表意见[10][11]
永太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5 22:09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 - 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2] 参会人员 - 出席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王莺妹、独立董事张伟坤等[2]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5:00[2] - 投资者可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永太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志强
2024-04-25 22:0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4] 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参加8次董事会、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和1次专门会议[4][6] 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5]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 2023年4、8、11月独立董事分别对董事会会议事项发表意见[11][12]
永太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5 22:0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的 不断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产生的外汇收支极易受到汇率波动 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 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1、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 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 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
永太科技: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5 22:09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如下: 第一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 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 ...
永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2:09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5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 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 部分相关内容。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 ...
永太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22:09
职责与权限 - 证券投资部代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保管印章[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9]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股票等投资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案由证券投资部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19] 会议通知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21]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1]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6]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5] -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过半数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37]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次审议[3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40] 档案保存与规则执行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9][50]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5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52]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3]
永太科技: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22:09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761,432.13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349,661,779.20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40,570,956.93 元。 2、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情况下,如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公司 2021 年及 2022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利润(175,313,259 元)已达到公司 2021 年-2023 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17,36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