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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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 ...
永太科技(0023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
永太科技(00232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 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
永太科技(0023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担保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 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三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为 ...
永太科技(00232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 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报告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核 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改进 建议,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防范和化解经 ...
永太科技(002326) - 公司章程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它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7 月以发起方式设立;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9525000X。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 股")3,350 万股,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发行 7,438,900 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 37,194,500 股公司 A 股股票, 于 ...
永太科技(0023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 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投资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 他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的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行为。公司 对子公 ...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 董事;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 导及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审查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或方 案,并对其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司薪酬的确定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 ...
永太科技(0023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1 19: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管理公司设立的证券 投资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