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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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永太科技等12被告被天赐材料起诉索赔8.88亿元
巨潮资讯· 2025-07-03 19:02
诉讼案件概述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对永太科技等12名被告提起诉讼,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88825万元,案件已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3] - 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并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被告李胜违反保密义务将技术资料非法获取并应用于永太高新材料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 [3] - 侵权项目由王国超、邵鸿鸣负责,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产线设计,上海桦置工程科技承接部分项目 [4] 诉讼请求 - 九江天赐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技术秘密信息行为,销毁侵权项目中的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 [4] - 要求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用,并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4] 公司影响 - 天赐材料表示因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4]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调解的可能,公司尚无法判断对期后利润的影响 [4] 行业意义 - 此次诉讼体现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5] - 案件提醒其他企业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 [5] - 表明了法律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5]
索赔8.87亿元,天赐材料子公司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起诉永太科技等 永太科技回应称一直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3 16:54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进展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江西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涉及李胜、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等12个主体,诉求包括停止侵害技术秘密及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 [1] - 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被指控伙同他人泄露公司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给邵武永太,并用于后者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 [2] - 李胜等人此前已在另一起诉讼中被法院一审判决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1] 天赐材料的诉讼主张 - 九江天赐要求邵武永太销毁利用其技术秘密建设的生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并判令12个被告共同赔偿8.87亿元 [3] - 公司认为被告侵权规模及获益巨大,具有明显故意,但预计案件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 [3] - 公司透露液体六氟磷酸锂技术具有独特性,且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其他侵权主体 [3] 永太科技的回应 - 永太科技公告称尚未收到诉讼材料,强调其生产工艺为自主研发,尊重知识产权保护 [4] - 公司表示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涉及案件所涉液态产品,且无法预估诉讼对损益的影响 [4] 技术及行业背景 - 涉案技术为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属于锂电池材料领域核心工艺 [2][3] - 侵权方邵武永太拟建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显示行业对锂盐技术的需求旺盛 [2][3]
天赐材料人士吐露技术窃密始末 与永太科技官司已立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3 16:35
天赐材料诉永太科技商业秘密侵权案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江西省高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1] - 诉讼被告包括永太科技及其子公司永太高新等12名被告,九江天赐要求销毁涉嫌使用其技术秘密建设的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产线设备及工艺资料[1][5] - 永太科技回应称尚未收到诉讼材料,强调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1] 案件背景与技术窃密细节 - 案件源于天赐材料前员工李胜违反保密协议,将液体六氟磷酸锂工业化生产技术泄露给永太科技及浙江研一新能源[3] - 李胜在九江天赐任职期间接触核心技术,离职后通过中间人向永太高新提供技术资料并收取1000万元技术转让费[4] - 专业鉴定显示永太高新液体锂盐项目技术信息与九江天赐非公开技术具有同一性[4] 涉诉项目财务与经营影响 - 永太科技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总投资7.93亿元,截至2024年报累计投入占比达90%,期末余额7.73亿元[5] - 项目原规划满产后年新增收入54亿元,净利润6.7亿元,但2024年报显示6.7万吨液态六氟项目尚未投产[5] - 永太科技已连续两年亏损,2022年归母净利润5.54亿元低于此次涉诉金额[1] 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 天赐材料此前"卡波技术秘密纠纷案"入选最高法2020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7] - 锂电行业类似案件频发,如宁德时代诉蜂巢能源案判赔100万元竞业违约金[7] - 行业人士呼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为创新研发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7] 市场反应与法律风险 - 永太科技股价在诉讼公告次日下跌1.94%[1] - 法律人士指出侵权产线若已生产将按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未生产则按技术许可费评估[6] - 永太科技表示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产品,暂无法预估诉讼对损益的具体影响[6]
A股两大锂电材料巨头发生诉讼纠纷!涉案金额超8.8亿
证券时报· 2025-07-03 12:09
天赐材料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案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起诉永太科技及其合资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等12名被告,指控其侵犯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商业秘密 [2][3] - 被告李胜曾担任九江天赐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等职,被指控离职后伙同他人非法使用公司技术秘密于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3] - 九江天赐提出7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销毁侵权产线设备、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等 [4] - 此前法院已对李胜等人做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未涉及永太科技 [4] 涉事公司业务情况 - 天赐材料主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 [5] - 永太科技业务涵盖含氟医药、植保与新能源材料,已布局锂盐原料、电解液等多种锂电材料产品 [5] - 永太科技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首期6.7万吨已于去年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 [5] 技术争议焦点 - 双方争端主要围绕新一代电解液材料"双氟磺酰亚胺锂"产品 [6] - 该产品具有优越电化学性能、热稳定性等特点,市场需求增长明显 [6] - 永太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订协议,2024-2025年每年供应不少于10万吨电解液(含该产品) [6] 永太科技回应 - 公司声明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诉讼不会影响核心技术 [7] - 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涉及案件所涉产品 [7] - 反对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创新合作推动行业发展 [7]
财经早报:新一批30亿美元QDII额度开闸 更多“反内卷”举措有望落地
新浪证券· 2025-07-03 08:08
资本市场政策与改革 - 证监会强调以做强主场为方向,持续提升A股市场吸引力、竞争力,优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2] - 深入推进"两创板"改革,推动资本市场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市场稳定 [2] - 外资机构认为中国宏观经济韧性凸显,消费、出口超预期增强资产吸引力,港股三大指数上半年涨幅进入全球前十 [3] 房地产市场动态 - 百城新建住宅均价6月环比上涨0.19%至1684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59%,二手房均价环比下降0.75%至13691元/平方米 [4] - 6月30城新房成交面积1034万平方米,上半年累计成交规模同比持平,市场延续企稳走势 [4] 反洗钱新规与贵金属监管 - 央行要求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对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新规8月1日实施 [5] - 大额交易报告起点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覆盖更多经营门店以堵住洗钱路径 [6] QDII额度与跨境投资 - 新批QDII额度30.8亿美元,总额度达1708.69亿美元,有序满足境内主体境外投资需求 [7] 国际贸易与关税动态 - 特朗普宣布美越达成贸易协议,越南对美出口商品面临至少20%关税,转口贸易商品关税或达40% [9] - 欧盟坚持要求美国取消对欧关税作为贸易协议前提,欧美谈判临近最后期限 [9] 行业去产能与反内卷 - 光伏、钢铁、水泥行业启动减产,头部光伏玻璃企业集体减产30%,水泥协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10] - 钢铁板块受减排限产刺激,部分钢厂收到限产通知,A股相关板块涨停潮 [10][15] 险资投资动向 - 上市险企OCI账户股票规模超5000亿元,偏好高股息资产如银行股,平滑利润波动并抵御低利率环境 [11] - 业内人士预计险资权益资产占比将持续上升,A股低估值高股息特性吸引长期配置 [17][18] 新能源汽车与科技行业 - 特斯拉Q2交付量同比下滑13.5%至384122辆,连续两季度同比下滑 [13] - 天赐材料起诉永太科技涉液体锂盐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细节待披露 [12] 上市公司动态 - 福田汽车上半年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增长150.96%至50142辆 [24] - 美诺华上半年净利润预增142.84%—174.52%至4600万—5200万元 [25] - 贵州茅台6月回购72000股,累计回购338.21万股,支付总额52.02亿元 [29] 金融市场表现 - A股光伏、海洋经济、钢铁板块领涨,沪指微跌0.09%至3454.79点,成交额13769.81亿元 [14] - 港股恒指涨0.62%,光伏股福莱特玻璃涨超11%,钢铁股重庆钢铁飙涨91% [15] - 美股纳指涨0.94%创新高,标普500涨0.47%,ADP就业数据下降3.3万个岗位引发降息预期 [16]
赣锋锂业:马里锂辉石项目一期投产;天赐材料:向永太科技等提起诉讼 | 新能源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3 07:35
赣锋锂业收购Mali Lithium及Goulamina项目投产 - 赣锋锂业完成对Mali Lithium公司100%股权收购 股权交割已完成[1] - Goulamina锂辉石项目一期年产能50 6万吨锂精矿已正式投产 产能逐步释放[1] - 此次收购标志着公司在非洲锂矿资源布局进入实质产出阶段[1] - 收购巩固了赣锋锂业在全球锂市场的地位 为未来增长奠定基础[1] 天赐材料子公司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8 87亿元及115万元律师费[2] - 被告包括浙江永太科技及邵武永太高新材料等[2] - 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 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2] 富临精工与川发龙蟒合作建设锂电材料项目 - 富临精工与四川发展龙蟒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将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3] - 合资公司拟新建10万吨/年高压密磷酸铁锂项目和10万吨/年磷酸二氢锂前驱体项目[3] - 项目选址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3] - 合作将提升富临精工在锂电材料产业的产能 强化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链地位[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4:16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1] - 涉案金额包括经济损失8.871亿元人民币及维权律师费115万元人民币[1] - 案件涉及12名被告,包括浙江永太科技等企业及多名个人[4] 案件背景 - 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并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制度[2] - 被告九李胜曾任九江天赐总工程师,违反保密协议将技术秘密泄露给其他被告用于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2] - 被告七郑飞龙和被告九李胜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提起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进入二审阶段[1] 诉讼请求 - 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技术秘密行为并销毁相关设备及工艺资料[3][5] - 索赔经济损失8.871亿元人民币及律师费115万元人民币[1][5] - 要求被告在《南方日报》《证券时报》公开赔礼道歉[5] 技术细节 - 被侵权技术为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属于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材料领域[2] - 侵权项目为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由多家被告共同实施[2] 公司影响 - 作为原告主张赔偿权利,预计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1][5] - 最终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存在和解或调解可能性[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5]
永太科技: 关于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36
诉讼案件概述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诉讼,案件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1] - 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的诉讼材料 [1] - 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2] 公司立场与回应 - 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所研发的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1] - 公司坚守公平竞争原则,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以创新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 [1] -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如发生诉讼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潜在影响 - 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 [1] - 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2]
天赐材料起诉永太科技 液体锂盐“商业秘密连环案”揭秘
财联社· 2025-07-02 22:36
天赐材料起诉永太科技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正式起诉永太科技等12名被告,涉案金额包括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 [2] - 原告请求销毁永太高新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中涉嫌侵权的生产产线设备及工艺资料 [3] - 案件涉及九江天赐前总工程师李胜违反保密义务,将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非法提供给永太科技 [3] - 永太科技回应称尚未收到诉讼材料,所研发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4] 案件背景及技术价值 - 纠纷起源于2021年李胜接受浙江研一40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及股权激励,提供液体双氟技术 [5] - 天赐材料是全国唯一拥有液体双氟、液体六氟生产工业化技术的企业 [6] - 液体锂盐技术具有降本优势,2021年新能源车产业爆发期需求激增 [6] - 浙江研一规划年产1.5万吨新型锂盐项目,包括5000吨六氟磷酸锂和1万吨液体双氟 [7] 永太科技涉案项目情况 - 永太科技2021年10月公告调整建设年产13.4万吨液态锂盐项目 [10] - 项目满产后预计年新增收入54亿元,净利润6.7亿元 [19] - 2024年1月公告6.7万吨双氟溶液项目开始试生产,但六氟项目尚未投产 [19] - 永太高新连续两年亏损,锂电材料产品未扭亏为盈 [19] 行业影响及司法趋势 - 锂电行业知识产权案件频发,专利侵权案件居多但商业秘密案件较少 [25] - 2023年全国法院在460件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 [26] - 最高人民法院在"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6.4亿余元 [26] - 新能源行业司法机关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惩侵权行为 [26] 涉案项目现状 - 浙江研一1.5万吨新型锂盐项目计划2023年10月投产但现场处于停摆状态 [20][21] - 研一辩护律师称不存在故意犯罪,已主动终止项目并表达赔偿意愿 [21][22] - 永太高新厂区管理严格,记者未能确认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实际生产情况 [17][19]
天赐材料打响“专利战”,索赔金额近9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2 21:57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包括预期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 [1] - 被告包括永太科技及其子公司等12个主体,被指控具有明显侵权故意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 侵权行为情节恶劣,规模巨大且获益巨大,同时存在毁坏、隐匿证据的情形 [1] 技术优势与保密措施 - 九江天赐拥有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并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 [1] - 天赐材料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 [1] 侵权细节 - 被告李胜曾担任九江天赐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违反保密义务伙同他人非法获取技术资料 [2] - 非法获取的技术资料被用于永太科技子公司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 [2] - 李胜获取违法所得428.504万元,郑飞龙获取违法所得116万元 [3] 诉讼请求 - 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相关设备及资料 [3] -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87亿元及律师费115万元 [3] - 要求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3] 刑事判决结果 - 李胜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 [4] - 郑飞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4] - 追缴李胜违法所得246.29万元及郑飞龙违法所得116万元 [4] 案件进展 - 本次判决仅为部分被告的一审判决,其他涉案主体将另案处理 [5] - 公司表示该诉讼预计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