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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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09 20:4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与受托方联络一次[4] - 内部审计机构为监督部门,每季度审查业务[7][19] 资金与额度规定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10]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需股东会审议披露[14] 报告与通报机制 - 财务部每季度后10日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19] - 每年结束后15日编制报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19] - 发现不利因素24小时内通报相关方[23]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施行,修改亦同[28]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9 20:47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7][18]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8] - 履职重大错误或违规致投资者重大损失应解聘[18]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4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1][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和高管[17]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关联交易会议[34]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董事会会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8]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2] - 关联交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4] 董事会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再作决议[3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9][40][42]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5]
赫美集团(0023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20:47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 募集资金应存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7] 项目管理 - 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5]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34]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8] - 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同意并披露[18] 协议与制度 - 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9] - 董事会建全并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4] 资金运用限制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3]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现金管理 - 可对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投资计划[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按第十三条第一款履行程序[22] - 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6]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6]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并报告[3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鉴证[30]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36] 其他规定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公告[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表决生效[39]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
2025-09-09 20: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17]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董事、高管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增持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0] 信息申报要求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股份变动与锁定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高管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6]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16] 其他规定 - 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7]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等权益不受影响[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2]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职责与程序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等并报告董事会[11]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生效情况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赫美集团(00235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09 20:47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之召开沟通会议并形成纪要[4] - 现场审计完成后、出具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形成纪要[5] 报告审议与提交 - 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 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议结论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总结报告及续聘或改聘决议[3]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3][4] 内控与保密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4]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5]
赫美集团(0023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47
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7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0] 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9] - 召开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变更时间和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5] 决议通过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参加投票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参加投票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54] -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0]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4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5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作特别提示[5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8] - 会议记录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58]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59]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其他 - 可对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公证[59]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1]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2]
赫美集团(002356)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09-09 20:47
财务负责人设置 - 公司设一名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4] 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及以上专业资格和八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6][7]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有财务决策参与权等多项权力[11][15] 考核与解聘 - 年度末接受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总经理考核,特定情形公司应解聘[17][18][19] 离任规定 - 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离任前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事项[17][21]
赫美集团(0023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20: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11]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8] 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27] 其他规则 - 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标准的关联交易报董事会备案[21]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2][13] - 关联交易价格按国家定价、市场同类标准或合理成本加利润等方式确定[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确定审议程序[31]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36]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标准适用相关规定[36]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