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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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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1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2 18:55
公司治理动态 - 赫美集团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农业科技行业观察 - 植物工厂的年产量是传统大田的120倍以上 [1] - 植物工厂可实现1个人管理1栋楼的生产模式 [1] - 植物工厂技术可将水稻生产期从120天缩短至60天 [1] - 该生产模式没有虫害,无需使用农药 [1]
赫美集团(002356)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1125452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11254521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5][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3]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1] 交易审议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1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赫美集团(002356) -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2026-01-12 18:30
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 公司预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15000万元[3] - 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2日起12个月[3][6] 投资相关情况 - 拟选信用评级高金融机构,买R2级及以下理财产品[5] - 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或信贷资金[7] 审议与风险 - 2026年1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3][8] - 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和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8] - 可能存在政策、市场和流动性风险[9][10] 操作与监督 - 公司按规则操作委托理财业务[12] -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合同[12] - 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日常监督[12]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2026-01-12 18:30
公司治理 - 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1] - 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 - 提名郭淑娟、李国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二人未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获取[1]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亦希)
2026-01-12 18:30
董事会提名 - 深圳赫美集团董事会提名赵亦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6]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禁止情形[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记录[8]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独董未超六年[9]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0]
赫美集团(00235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1-12 18:30
董事会换届 - 2026年1月12日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提名5位非独立董事和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股东会用累积投票方式对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3] -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算[4] 候选人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淑娟、李国敏未取得培训证明,承诺参加培训[2] - 郝斌等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规定[5,13,14,15] 股权与关联 - 郑梓豪间接持有公司19.54%股权[8] - 许明等5人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5,10,13,14,15] 离任情况 - 范卓等4人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5]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国敏)
2026-01-12 18:30
独立董事提名 - 李国敏被提名为深圳赫美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相关股份股东,不在相关股东任职[6]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规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7][8]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8][9] 候选人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接受监管[9]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履职尽责[9]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淑娟)
2026-01-12 18: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郭淑娟 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提名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1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亦希)
2026-01-12 18: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赵亦希 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提名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1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赫美集团(00235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淑娟)
2026-01-12 18: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淑 娟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