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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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20:47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交选聘议案[6]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审计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2] 改聘情况 - 特定情形需谨慎,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应改聘[13][15] - 解聘或不再聘任原则上提前30天通知[15]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5] -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6]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20]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20] 其他要求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20]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4]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4] - 严重违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 注册会计师违规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24]
赫美集团(0023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20:47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决策与执行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权限范围内决策[19] -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汇报[19] -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实施、考察等多项工作[21][23]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25] - 公司稽查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报告[24] 投资处理与风险控制 - 发生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5] - 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6] - 公司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控制风险[29] 合同签订与制度生效 - 未经有权机构决议或授权,人员不得擅自签订投资合同[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6]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主要职责为研究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7] - 会议通知提前3天,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或通讯会议[12]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决策前期准备[10] - 实施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17]
赫美集团(0023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20:47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提前三日将内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21]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2] - 审计项目完成后六十日内整理归档工作底稿[23]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相关资料保存10年,提供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24] - 到达保存期限经内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24] 违规处罚 - 拒绝提供资料等五类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罚[27][28] -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四类行为的审计人员将被处分和处罚[28][3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30]
赫美集团(0023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20: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3] 人员职责 - 总经理行使15项职权,履行4项职责,承担15项义务[13][17][1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总监分管财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15][16] 会议与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重大事项,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2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6][27]
赫美集团(00235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9-09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由深圳市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138042[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1,254,521元,总股本1,311,254,521股,全部为普通股[2][13] - 2007年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月28日注册登记[2] 治理结构调整 - 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新增共享自行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等多项业务[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起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管[24] 股东大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73]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22] - 现金分红预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22] 其他规定 - 公司除法定会计账簿外不另立账簿,资金不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95]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97]
赫美集团(00235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09 20: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9月25日15: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5日,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3]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30 - 11:30、14:00 - 17:00[6] 会议相关信息 - 审议议案包括总议案及《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议案2有9个子议案[3] - 议案1和议案2的子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5]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5] - 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205[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56,投票简称为赫美投票[10]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设置了总议案[11]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7] - 提案2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9个[16]
赫美集团(00235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9-09 20:45
议案决议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等多项议案均9票赞成通过,部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4][24] 公司计划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2] - 公司拟修订并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4] 会议信息 - 会议2025年9月5日通知,9日召开[1]
赫美集团: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7:11
项目概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五化镇、必斯营子镇境内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1] - 项目总装机容量26.25万千瓦 拟安装6.25兆瓦及以上风电机组及附属设施[2] - 配置4万千瓦/16万千瓦时储能装置 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接入制氢降压站 整体拟接入柏林220千伏变电站[2] 投资结构 - 项目总投资313,501.50万元 其中风电部分131,966.89万元 制氢制醇部分181,534.61万元[2] - 本次核准的风电项目资本金26,393.38万元 占风电部分总投资20% 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2] - 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 战略影响 - 项目获得赤峰市能源局核准批复 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新能源战略布局[3] - 项目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3] - 本次核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3]
赫美集团(002356)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5-09-01 17:00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 (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城氢美")于近日取得赤峰市能 源局发至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鹏飞氢美宁城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 目(26.25 万千瓦风电部分)核准的批复》(赤能源新能字[2025]121 号)。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单位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地点 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五化镇、必斯营子镇境内。具体建设地点以《关于 鹏飞氢美宁城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文件为准。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装机容量 26.25 万千瓦,拟安装 6.25 兆瓦及以上风电机组及其附属 设施,配置 4 万千瓦/16 万千瓦时储能装置(15.23%/4 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