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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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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9-17 16: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17] - 总额高于300万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交易由独立董事审议[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交易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及时披露[20]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7类文件[22]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9项内容[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披露规定[2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十年[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5]
神剑股份(002361)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9-17 16:31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股东会审议此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单笔对外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决策权限 - 一年内资产抵押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决定[9]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9] - 董事会就对外担保事项做决议时,需全体成员2/3以上董事同意[11] 担保管理 - 公司应于还款日前30日就被担保人还款情况发函告知并催促还款,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上报[19][23] - 确认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法律程序并报告董事会、公告[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法院裁决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债权人放弃或怠于主张物的担保时,未经法院裁决不得擅自履行全部担保责任[22]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延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程序审核批准[22]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相关决议及担保总额[24][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公司应在期限届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25]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影响还款能力事件,公司应在知悉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25] - 公司提供经营性担保需在定期报告披露累计金额[25]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5]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人员违规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27]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7 16:31
内部治理 - 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议案[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股东大会审议[1] -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神剑股份(00236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9-17 16: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5,103.4969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等八项权利[6]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直接诉讼[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风险投资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单项不超10%[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55][56]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5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0]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3]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2025-09-17 16:31
人事变动 - 刘志坚、汪志宏和李成玉于2025年9月10日辞去相应职务[1] - 刘志坚离任后任名誉董事长,汪志宏任子公司负责人,李成玉任运营总监兼董秘[1] 董事会相关 - 2025年9月17日会议审议补选董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 补选王津华、高韡和曹灿灿为董事候选人及专业委员会委员[3] - 2025年9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志坚为名誉董事长,不设聘期[4]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17 16:31
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17日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依据新法规拟修订,删减新增条款致序号调整[1][2] - 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1] 后续安排 -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1] - 变更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修订章程见巨潮网[2]
神剑股份(00236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7 16:3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 -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4] 会议地点与登记 - 会议地点在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00—11:00、13:30—17:00[7] 议案相关 - 补选董事议案应选3人,候选人王津华、高韡、曹灿灿[4] - 补选董事议案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取消监事会等需2/3以上[6] - 议案含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议事规则等[1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62361,投票简称神剑投票[15]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6][17]
神剑股份(00236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7 16: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1]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1] 议案结果 - 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神剑股份多名董事辞职,拟补选新董事并聘名誉董事长
新浪财经· 2025-09-17 16:30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董事汪志宏和李成玉于9月10日辞职[1] - 刘志坚辞职原因为公司长远发展及班子建设需要 汪志宏和李成玉因工作调整辞职[1] - 三人辞职后仍在上市公司任职[1] 董事会补选及名誉职务安排 - 9月17日董事会会议通过补选董事和聘任名誉董事长议案[1] - 拟补选王津华、高韡、曹灿灿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待股东大会通过后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1] - 聘任刘志坚为名誉董事长 不设聘期 可为公司提供咨询建议[1]
神剑股份(00236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7 16:30
会议召开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7名董事全参会[1]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议案通过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等4项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