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0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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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17:12
内部控制审计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神剑股份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果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其他信息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7]
神剑股份(002361)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4 17:1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40,997,830股,每股4.61元,应募集65,000万元,净额63,938.4万元,2021年10月14日到位[10] - 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手续费支出0.57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79.45万元[11]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803.31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138.12万元[11]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23,975.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40,941.43万元[18] -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3,975.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 项目投资情况 -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承诺投资31,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3.98%,累计投入22,932.51万元,本年度投入733.88万元[24][28] -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承诺投资15,0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0.79%,累计投入118.97万元[24][28] - 偿还银行贷款承诺投资63,938.4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99.73%,本年度投入17,889.96万元[28] 其他情况 - 2021年10 - 11月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监管协议设专项账户[12][13][14][16] - 2024年7月24日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销户[16][17] -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结余8,067.49万元,原因是款项未结清及加强费用控制[29] -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
神剑股份(002361)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4 17:12
业绩总结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3日对神剑股份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总计年初往来金额82384.15万元,年度发生8415.4万元,偿还9749.4万元,年末71050.2万元[9] 子公司往来 - 安徽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初3232.48万元,年末3232.48万元[9] - 樱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度往来33995.64万元,偿还33995.64万元[9] - 某全资子公司年末往来金额6149.33万元[9] - 安徽神剑嘉亚科技有限公司年末往来金额5348.08万元[9] - 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年末往来金额54996.12万元[9] - 山神剑等公司年末往来金额974.20万元[9] - 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年度往来76.64万元,偿还76.64万元[9]
神剑股份(00236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4 17:12
审计报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098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118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230Z0984 号 安徽 ...
神剑股份(002361) - 华安证券关于神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7:12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安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神剑股份"或 公司")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神剑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5 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997,83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1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 6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1.60 不含税)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63,938.4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
神剑股份: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1186.74万元,同比增长65.63%
快讯· 2025-04-24 17:1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2亿元 同比增长3.63%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186.74万元 同比增长65.63% [1]
神剑股份(002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申生)
2025-04-24 17:10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王申生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3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参加2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现场工作15天[5] - 王申生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6] 运营合规 -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正常,遵循公平定价原则[12]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程序合法合规[13] 机构与资金 -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4]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规定,与披露相符[15] 人事薪酬 -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资格[16] -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实际及行业水平,考核发放程序合规[18]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为公司健康发展贡献力量[19]
神剑股份(002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程乃胜)
2025-04-24 17:10
独立董事履职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3次,通讯参加3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现场工作15天[4] - 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4] 公司合规运营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11] - 按时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自评报告,程序合法合规[12] 审计与资金管理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13]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4] 提名程序 - 独立董事召集审议补选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议案,提名程序规范[15]
神剑股份(002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殷俊明)
2025-04-24 17:10
2024年情况 - 独立董事殷俊明参加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现场工作16天[6] - 殷俊明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专门会议2次[7] -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 公司按时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自评报告[14] -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与披露相符[16] - 关联方交易正常,定价遵循市场原则[13] - 董事等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2025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加强与公司沟通,履行职责[18]
神剑股份(00236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0
舆情管理机制 - 制订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会秘书任舆情工作组组长[3] - 证券部采集舆情信息,企管部管理官方自媒体[4]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6] - 报告先报董事会秘书,再报工作组和监管部门[7]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7] - 重大舆情需调查、沟通、澄清及维权[8] 保密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0] - 关联人违规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