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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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31 19:02
公司财务 - 2022年公司资产总额747,398.44万元,负债282,413.04万元,银行贷款160,186.16万元,归母净资产463,722.06万元[7][8] - 2022年度公司营收425,830.21万元,利润总额27,311.35万元,归母净利润26,235.11万元[8] 子公司财务 - 2022年长青南通资产199,571.49万元,负债17,797.18万元,银行贷款100.11万元,净资产181,774.31万元[9] - 2022年长青南通营收124,242.37万元,利润总额9,817.07万元,净利润8,951.04万元[9] 担保情况 - 公司向江苏分行申请不超5亿授信,由长青南通担保,期限不超24个月[2] -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8%[14]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6,668.76万元,占比18.69%[14]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64,959.255万元,长青南通注册资本110,000万元[5] - 公司持有长青南通100%的股份[5]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保情形[14]
长青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1-31 19:02
回购计划 - 2024年1月31日决定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3]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95元/股[9]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3] - 若未在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应注销[6] 数据测算 - 按15,000万元和8.9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16,759,776股,约占总股本2.58%[3] - 按10,000万元和8.9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11,173,184股,约占总股本1.72%[3] -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49,592,550股[3]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185,471,739股,占比28.55%;无限售条件股份464,120,811股,占比71.45%[19] - 按上限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202,231,515股,占比31.13%;无限售条件股份447,361,035股,占比68.87%[19] - 按下限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196,644,923股,占比30.27%;无限售条件股份452,947,627股,占比69.73%[19] - 按回购资金上限1.5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1.88%,占净资产3.18%[21]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959,025,403.28元,净资产4,723,636,725.08元,货币资金481,996,088.35元,未分配利润1,681,460,026.38元[21] 其他信息 - 回购方案于2024年1月3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6] - 公司已开立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4][27] - 本次回购存在无法实施、部分实施、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5] - 回购存在价格超上限、资金未到位、监管规定变化等风险[31]
长青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31 19:02
回购计划 - 拟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2][3][12][13] - 回购价不超8.95元/股[4][12] - 资金总额1 - 1.5亿元[5][15] - 按上限测算预计回购16759776股,占总股本2.58%[5][15][22] - 按下限测算预计回购11173184股,占总股本1.72%[5][15][22] - 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6][17]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7][1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79.59亿元,归属股东净资产47.24亿元[24] - 货币资金4.82亿元,未分配利润16.81亿元[24] - 按上限测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1.88%,占归属股东净资产3.18%[24] 股份占比变化 - 上限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28.55%升至31.13%[22] - 下限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28.55%升至30.27%[22] 其他要点 - 2024年1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9][32] - 未使用部分36个月内未实施则注销[28] - 存在无法实施等风险[9][33]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决议前六个月无买卖,回购期无明确增减持计划[8][27]
长青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7 19:05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2 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
长青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5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附则 2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
长青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5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8] - 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8] - 监事会主席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选举产生[8] 监事任期与资格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9]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监事,需披露候选人相关情况[11] 补选与会议召开 - 公司应在监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10日内开临时会议[17] - 主席收到提议2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8] 会议通知与出席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2日,紧急可口头[18] - 监事委托他人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9] - 会议需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1]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1] - 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22][23]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23] 决议执行与规则生效 - 决议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结果报告监事会[23]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1
独立董事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聘任独立董事需经股东大会选举,深交所可审查材料提异议[10][11]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履职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独立董事履职异常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27]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9]
长青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 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长青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9: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十二章 董事会经费 第十三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通知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召开 第九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决议 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 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 ...
长青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8:58
会议安排 - 公司2023年10月26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10月27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2023年11月17日14时召开现场会议[6] - 2023年11月17日进行网络投票[6]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45名,代表股份329,587,085股,占比50.7375%[7]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98.3857%,反对占1.6143%,弃权0%[10][11][1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