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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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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0]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问题[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19]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8] - 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评估[9]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评价内部控制[10] - 审计部工作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11] 其他规定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2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4]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26] - 对违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受打击报复人员受保护[26][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以国家规定为准[29]
长青股份(002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5]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11] 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备忘录[10]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9] 人员管理 - 参股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主体配合登记备案[12][13]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5] 违规处理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可处分赔偿[16]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6] - 自查处罚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16] 制度情况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025年8月7日生效[18][19]
长青股份(00239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3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4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9,592,550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80万股[1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份总数为7392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9,592,550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21.07万股,比例36.40%[16] - 于国权持股277.20万股,比例9.00%[16] - 沈阳化工研究院持股154.00万股,比例5.00%[16] - 黄南章持股234.13万股,比例7.60%[16] - 周秀来等6人持股215.60万股,比例均为7.00%[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况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则[84] 独立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66]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3]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其他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通过之日起施行[17]
长青股份(0023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人员管理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承担责任[13] - 总工程师主管公司技术研发工作[13]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编制年度财务报告[14]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等情况,保证报告真实[15]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逐级上报,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6]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情况总经理应报告[2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行和临时会议,例行每月召开一次[23]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等,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24] 绩效薪酬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3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3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须进行审计[30] 其他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多项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1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关联交易应主动公开并提请批准[17] 计划制订 - 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应按年度计划制订季度等计划并分解落实[19][21]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董事离职管理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文件后两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 董事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4]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高管离职参照执行[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0 15: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工作流程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财务和经营资料[9] - 对董高人员绩效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施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2025年8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1]
长青股份(002391)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0 15:45
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80万股[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9592550股,全部为普通股[6] - 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121.07万股,持股比例为36.40%[6] - 于国权以现金认购277.20万股,持股比例为9.00%[6] - 沈阳化工研究院以现金认购154.00万股,持股比例为5.00%[6] - 黄南章、周秀来等7人以现金认购215.6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7.00%[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责任等条款[4][5] - 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68][69]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0]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19][2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提案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4][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5]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从七名变为八名[40] -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4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长青股份(002391)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0 15:45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97.14亿元,较期初增长12.42%[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54.61亿元,较期初增长23.78%[6]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0.83亿元,较2024年半年度增长7.28%[11]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227.78万元,较2024年半年度增长121.00%[12] - 公司净利润从 - 833.55万美元提升至1830.82万美元[15]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从11.75亿美元提升至14.11亿美元[17] 财务政策与核算方法 - 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1]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101] - 固定资产折旧按不同类别规定年限和残值率[120] -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37] 业务收入确认 - 国内原药销售客户签收、制剂销售批发商实现销售时确认收入,出口按不同条款确认收入[162][164][166] - 提供酒店客房、餐饮服务在服务提供并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164] - 其他业务原材料销售客户签收、经营租赁按租赁期均匀确认收入[165] 特殊事项处理 - 一揽子交易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前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丧失时转入当期损益[49]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长期股权投资与应享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50] - 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51]
长青股份(002391)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0 15:45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期初总计余额79100.54万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52744.58万元[2]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2980.76万元[2] - 半年度期末余额78864.36万元[2]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应收账款 - 2025年期初余额15181.48万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12984.75万元[2]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5799.23万元[2] - 半年度期末余额12367.00万元[2] 长青(湖北)生物科技预付账款 - 2025年期初余额52337.49万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39298.35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