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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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双象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郁祥)
2025-04-14 16:45
会议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5]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查提名董事资格[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全部出席[6] 报告披露 - 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0] 议案审议 - 2024年11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10] - 2024年4 - 5月相关会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1] - 2024年10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 2024年11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2] - 2024年5 - 6月相关会议通过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2] 未来展望 - 2025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合作[14]
双象股份(0023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4 16:45
投资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权限涉及六项指标及绝对金额要求,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6]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权限涉及六项指标及绝对金额要求,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8] -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30%,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8] - 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投资管理流程 - 对外投资原则上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需总公司批准[3] - 有关部门向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提供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及资料[10] - 指定专门机构对重大投资项目研究和评估[12] 投资管理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和资金筹措[13] - 投资管理部门对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和监管[13] - 证券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13] 投资后续管理 - 对外投资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16][18] - 项目实施后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6] - 投资收益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严禁设账外账[21] - 财务部门设对外投资明细账并与被投资单位核对[22] - 投资管理部门加强投资档案管理[23] 投资处置与终止 - 对外投资处置需按规定经决议或董事长决定[18] - 项目终止时全面清查并注意相关行为[18] - 核销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9] 投资报告与资料保存 - 投资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1] - 审议对外投资项目会议资料等备查文件保存十年[23]
双象股份(0023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4 16:45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理机构设1名总经理,按需设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4][5] 人员任期与汇报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 - 总经理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11] 会议相关 - 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开一次,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薪酬决定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7] - 其他高管薪酬、奖惩总经理提建议,董事会决定[17] 细则实施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9]
双象股份(002395) - 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4 16: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820.90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0.9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787.1095万股,占股本总额86.5%[13] - 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各认购167.2575万股,各占股本总额2.5%[13] - 周晓燕女士认购66.903万股,占股本总额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监高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形除外[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监违规致损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8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8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2]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82]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03]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9]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1] - 现金分红条件之一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1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1]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1]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3]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4]
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4 16:4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1] 时间信息 - 董事会出具评估专项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2]
双象股份(0023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4 16:45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7] - 100万元以下募集资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批,以上由董事长审批,超范围报董事会[10] 项目资金使用审批 - 项目超计划进度且额度在10%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超10%由董事会审批[10] - 实际投资额超预算10%内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30%内由董事会,超30%由股东大会[10] 项目重新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情况在年报披露[13]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期限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还贷或补流不超总额30%[19] 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投资项目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2]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3]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末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违规处理与制度相关 - 董事等违规使用致损失,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并适时修订[27]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4 16:45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3日15:00 - 17:00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1] - 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1] - 出席人员有总经理刘连伟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1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2] -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14 16:45
关联交易数据 - 2025年苏州光学与重庆奕翔采购MMA预计金额不超9亿或数量不超7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59614.63万元、44332.40吨[2] - 2025年重庆光学与重庆奕翔采购MMA预计金额不超13亿或数量不超10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62146.45万元、46441.14吨[5] - 2025年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采购蒸汽预计金额不超9000万或数量不超40万吨,2024年实际交易6712.32万元、295493.05吨[6] - 截至披露日,苏州光学与重庆奕翔已发生关联交易17657.20万元[9] - 截至披露日,重庆光学与重庆奕翔已发生关联交易24645.45万元[9] - 截至披露日,重庆超纤与重庆双象电子已发生关联交易1797.27万元[9] 交易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 - 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双象集团将回避表决[3] - 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6] 交易目的与性质 - 苏州光学、重庆光学预计2025年向重庆奕翔采购MMA稳定原材料供应[26] - 重庆超纤预计2025年向重庆双象电子采购蒸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27] - 采购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付款方式不同[23] - 关联交易将保持持续性,有同类选择,不损害权益和影响独立性[24][25][26][27] 股东与公司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持有重庆奕翔、重庆双象电子100%股权,持有公司64.52%股权[16][17] - 重庆奕翔注册资本5亿,生产MMA;重庆双象电子注册资本1亿,生产硫酸,蒸汽为副产品[15][16]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4 16:4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7] - 因准则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内容[1][5] - 变更不追溯调整、不影响财报,无重大财务影响[6][8] - 变更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 - 董事会、监事会认可变更合理性与合规性[8][9][10]
双象股份(002395) - 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14 16:45
关联交易情况 - 关联方委托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加工费总额不超2200万元[3][6][9] - 2025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198.67万元[11] 关联方财务数据 - 双象新材料注册资本3000万元[4] - 2024年底总资产10220.59万元,净资产3162.54万元[5] - 2024年营收14301.34万元,净利润 - 42.70万元[5] 协议相关 - 委托方先付30万元保证金,次月15日前结清加工费[9] - 委托加工协议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二年[9] 决策情况 - 2025年4月12日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2025年3月22日独立董事会议通过议案[12] 交易影响 - 关联交易利于提高产能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