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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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7 21:37
公司董事会换届 - 公司于11月17日晚间发布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公告 [2] - 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郁崇文、张熔显、李文莉 [2] -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
双象股份: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7 20:06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PMMA行业占比71.74%,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占比26.8%,危废业务占比1.46%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7亿元 [1]
双象股份(0023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7 20: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对临时和定期报告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5]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处理 - 申请未通过应及时披露信息[8] - 申请通过需及时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11] 材料报送与违规处理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不符合规定对责任人惩戒[12] - 违反制度视情节处理[1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5]
双象股份(0023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超过50%(不含50%),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1] 会议与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办公室需在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5] - 股东代表和董事在控股子公司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向公司汇报情况[6] 人员任职与管理 - 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6]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7]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2个工作日内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0] 报表提供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上一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11] 薪酬与奖惩 - 各控股子公司应制订薪酬和激励机制,经审核审议后考核奖惩人员[12] - 公司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予以奖励[12] - 不称职的委派人员,公司将建议处分、处罚或解聘[12] 重大事件与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应参照相关制度执行[13]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当日通报[13]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子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13] - 子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1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3] - 大股东、董事、高管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7][8] 大宗交易减持 -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3] 协议转让减持 - 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4] 减持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有转让限制[7]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股份,上市已满一年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自动锁定[11][13]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3] - 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其持有数[13] - 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14]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4] 特定情况减持限制 - 公司因欺诈发行或信披违法受处罚等,相关人员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6] - 董事和高管因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内不得减持[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规定执行[15] -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7]
双象股份(0023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董监高等[9] 备案要求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备案[12] - 登记备案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报送年报等文件时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16]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处分并2个工作日报监管部门备案[22]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为重大项目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双象股份(002395)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应急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以降低影响和损失[2]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政策及环境、信息四类[4][5] 应急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理,组长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7][8] - 各部门负责人是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11] 应急信息处理 - 公司总部设置值班电话接收信息报告[12] -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江苏省证监局及有关部门[14] 应急处理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14] - 治理类突发事件要约见大股东等并做好信息披露[15]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5] - 公司对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沟通寻找解决方案[16] - 政策及环境类风险需调查影响并调整经营策略[16] - 信息类风险要与媒体沟通并澄清不实信息[16]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7] 应急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评估处理效果,各部门修订应急预案[18]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批准后执行[18] 应急保障与奖惩 - 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20] - 对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责任人处分或追责[22]
双象股份(002395) - 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2025 年 11 月修订)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或"公司"或" ...
双象股份(002395) -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印章管理 - 公司印章多种类型,加刻编号区分[2] - 刻制需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办公室办理[3][4] - 启用前留样,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下发通知[5] 印章使用 - 不同业务用不同印章,先批准后盖章[7][8] - 审批在系统填报,不同印章审批人不同[9] 印章保管与交接 - 专人保管,原则不出公司,带出需批准[12] - 交接办手续,保管人离职须移交[13] 印章停用 - 公司名称变更等情况停用,封存或销毁[16] 违规处理与生效 - 违规追究责任,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5]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
双象股份(0023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0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及绝对金额[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有多项认定标准[9] 处理流程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则执行[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处理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做决议[7][8][11][14]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除追究直接人员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13]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并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五种主要形式[13] - 责任人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责任[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5]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