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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0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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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002474)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管理原则 -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3] -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年度预算管理[7] 人事管理 - 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由公司按持股比例委派或提名[12] - 子公司经理层由公司提名,分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12] - 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公司委派制,子公司由其董事会决定[16] 资金管理 - 分、子公司不得未经批准向外借支资金及提供担保[16] 财务报告 - 分、子公司需按月编报会计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17] - 分、子公司按季编报财务报告,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1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注册资本等变动及利润分配需经审议并报公司审批[17] - 分、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0] 审计监督 - 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子公司进行审计[22] - 分、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24]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制定信息管理事务制度并向公司证券部备案[26]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会秘书[26]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履行义务[27]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公司制度,用章需审批[29] - 子公司应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31] 考核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责任人是高级管理人员[3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制定等[33]
榕基软件(002474)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0-28 18:17
社会责任制度 - 定期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自愿披露报告[3]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5]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利益相关方权益 - 制定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债权人利益[6] - 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8] - 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8] - 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不克扣拖欠工资[8] 产品与环保 - 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性,处理缺陷产品[12] - 建立环保管理与执行体系,推进节能减排[14] 公益与报告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17] - 检查、评价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19] - 报告包含制度建设执行等情况[19] - 提及履行问题及原因[19] - 包含改进措施和时间安排[20] 其他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建议[20]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2] - 2025年10月生效[23]
榕基软件(002474)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会计政策变更 - 自主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按要求变更,公告最迟不晚于定期报告披露日[14] - 能提供更可靠信息采用追溯调整法[6] 会计估计变更 -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6] - 重要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意见[16] 财务信息更正 - 因差错需更正财务信息[8] - 违反规定变更按前期差错更正[10] - 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9] 其他 - 变更需说明合理性及理由[12] - 变更经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批准日执行[20]
榕基软件(002474)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印章管理使用[2] - 各印章刻制由对应部门申请,不同层级批准[6][7] - 已废止印章由总裁办公室保管三年后销毁[7] 印章使用 - 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13] - 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带出需申请备案[14]
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 50%[8]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按月发放[12] - 董高薪酬及津贴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2] 薪酬方案与调整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4] - 薪酬调整需经审议,依据含行业、通胀等[17][20] 薪酬追讨与披露 - 财务造假需追回董高超额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4] - 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董高绩效未降需披露原因[6]
榕基软件(00247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8:17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2] 责任情形 - 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的7种情形[5][6] - 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的6种情形[6] - 对相关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的4种情形[6]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公司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6种[14] 经济处罚与申诉 - 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0] - 被追究责任者可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复议[10]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认定和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1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榕基软件(0024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股东会召集与提议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9]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 董事会等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30]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0]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0] - 本规则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2]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33]
榕基软件(00247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在该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五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 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 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 上市、信息 ...
榕基软件(00247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7
内控治理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内控和治理机制[2] 独立董事职责 - 听取公司经营和重大事项汇报[4] - 实地考察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与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内容并听取财务总监汇报[6] - 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6]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沟通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8] 外部审计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公司承担[8] 保密规定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且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榕基软件(00247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8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与履职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 - 成员辞任导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原成员在新成员就任前继续履职[6]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7]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等可能性[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次[12]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9][21]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9] 股东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5]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其他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每年提交1次报告[21]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