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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9 18: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 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战略,依 托长期积累的品牌、团队、产品、技术等综合优势,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和商业模 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和拓展信创工程、大数据、物 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务,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 长提供了有效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7,500.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3.67%;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 40.15%;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62.18%,管理费 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2 ...
榕基软件: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18: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 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锟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榕基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9 18: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 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 2023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年5月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 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 ...
榕基软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09 18:44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榕基软件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该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351A008320 号",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 | 2021 年 |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375,009,219.29 | 665,730,486.71 | -43.67% | 717,210,056.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5,647,872.79 | 13,317,723.75 | -119 ...
榕基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9 18: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
榕基软件: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9 18: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榕基软件: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09 18: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20,146,945.31 元,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8,427,862.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842,786.27 元,减去 2023 年内已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为 527,732,021.78 元,资本 公积金(母公司)为 364,193,237.65 元。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
榕基软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4-09 18: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福建榕基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等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 ...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09 18: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继荣,工商管理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扬州大学助教、讲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 ...
榕基软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9 18:4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继 荣先生、孙敏女士、黄旭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孙敏女士、黄旭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