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0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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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1-21 15:34
诉讼信息 - 公司收到(2024)冀民申466号再审案《立案通知书》[2] - 再审申请人为韦广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 - 被申请人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 影响情况 - 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4] 其他 -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 - 公告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5]
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4-01-01 15:36
诉讼信息 - 辉丰起诉瑞凯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判令解散瑞凯[3] - 2015年增资后辉丰持瑞凯51%股权,因僵局失去控制[3] 其他情况 - 本次诉讼未开庭,结果对利润影响不确定[5]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6]
辉丰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审核[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22]
辉丰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6:37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 9 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通知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 ...
辉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 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生物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 ...
辉丰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审查、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等考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 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
辉丰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 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 一名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 ...
辉丰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作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 1 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
辉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 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辉丰股份:关于农一网业绩承诺进展的公告
2023-12-13 18:37
一、承诺的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农一网业绩承诺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道麦辉丰(江苏) 有限公司《农一网订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并承诺,在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股 权交割后的三年内(2021 年-2023 年),由农一网业务产生的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 有限公司平均年度毛利润("农一网业务毛利润")至少应达到人民币 860 万元("农一 网业务基准"),并且双方同意,如果农一网业务毛利润未能达到农一网业务基准,则公司 应当向安道麦进行价款支付。价格调整支付=(农一网业务基准–农一网业务毛利润)×13。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向安道麦辉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