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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0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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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4 20:42
审计报告相关 - 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公允反映财务及经营情况[1] - 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1] 后续安排 - 监事会同意专项说明并监督董事会工作[1] - 意见发布于2024年4月23日[1]
辉丰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0: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对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2]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且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1]
辉丰股份: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20 17:48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3月19 - 20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偏离20.48%,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前期披露无更正补充[4] -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无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4][6] 经营情况 - 公司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4]
辉丰股份: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4-03-05 16:18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 中心)送达的立案受理通知(编号:上国仲立 (2024) 903),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受理通知主要内容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确认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收到申请人江苏辉丰 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关于《股权购买协议》 (2020.10.28)、《关于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2021.5.28)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 文件。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开始。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交割调整款 1428.6331 万元及相应利息。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4-D 酯延期款 194.3871 万元及相应利息。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粉唑醇延期款 1846.2393 万元及相应利息。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甲羧除草醚延期款 493.4337 万元 ...
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1-21 15:34
诉讼信息 - 公司收到(2024)冀民申466号再审案《立案通知书》[2] - 再审申请人为韦广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 - 被申请人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 影响情况 - 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4] 其他 -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 - 公告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5]
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4-01-01 15:36
诉讼信息 - 辉丰起诉瑞凯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判令解散瑞凯[3] - 2015年增资后辉丰持瑞凯51%股权,因僵局失去控制[3] 其他情况 - 本次诉讼未开庭,结果对利润影响不确定[5]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6]
辉丰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审核[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22]
辉丰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6:37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 9 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通知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 ...
辉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 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生物农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 ...
辉丰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审查、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等考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 董事;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 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