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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0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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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1-21 15:34
诉讼信息 - 公司收到(2024)冀民申466号再审案《立案通知书》[2] - 再审申请人为韦广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 - 被申请人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2] 影响情况 - 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4] 其他 -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 - 公告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5]
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4-01-01 15:36
诉讼信息 - 辉丰起诉瑞凯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判令解散瑞凯[3] - 2015年增资后辉丰持瑞凯51%股权,因僵局失去控制[3] 其他情况 - 本次诉讼未开庭,结果对利润影响不确定[5]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6]
辉丰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审核[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22]
辉丰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6:37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 9 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通知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 ...
辉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16:34
制度规范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决策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表决一人一票,可多种方式[8]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讨论和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行使特别职权前部分需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制度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
辉丰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辉丰 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 一名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 ...
辉丰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5]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5] 表决与授权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在表决前提交授权书[19]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罢免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辉丰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审计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财务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委托表决,独董不得委托非独董[13] - 决议须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7][19]
辉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6: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提出[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相关工作经验[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3]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并报告披露[2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1]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7] - 按要求参加培训[29] 公司支持措施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3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3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采纳独立董事延期提议[32] - 解决履职阻碍,否则可报告监管[36] - 及时披露履职相关信息[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7]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33]
辉丰股份:关于农一网业绩承诺进展的公告
2023-12-13 18:37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农一网业务平均年度毛利润至少应达860万元[2] - 2023年“农一网业务毛利”为360.17万元,与基准相差499.83万元[3] 业务问题 - 公司2023年10月提报采购订单,安道麦辉丰(江苏)未收到最终确认无法12月20日供货[2][3] 价款支付 - 毛利润未达基准,公司按(基准–毛利润)×13向安道麦支付价款[2] - 无法按期交货,价格调整支付金额为6497.79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