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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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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0 16:1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长是当然委员[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小组[4] - 需对公司长期战略等提建议[6] - 会议提前七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汉缆股份(0024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 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投资[9] - 募集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按资金使用计划进行[9][10] 防止资金占用与挪用 - 公司应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发现占用应要求归还并披露[10] 项目进展核查与调整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1] - 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得超六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用途变更与项目处理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转让或置换项目,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改变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2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10%,使用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23]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23]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并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6]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若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6]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应分析原因、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 保荐机构应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现场核查并出报告[27] - 公司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0 16:1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12] 职责与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5] - 职责包括制定制度、审查履职等[7]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分三步[10]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16]
汉缆股份(0024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控股定义 - 公司对持股超50%或能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的公司构成控股[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30日内向总经理述职,两年考核不符将更换[7] - 子公司按月、季、年提交财务报告及预算报告[11] 子公司限制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借款、投资[11][15] 监督审计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3] 运营规划 - 子公司运营及规划须服务公司总体战略[15] 交易审议 - 子公司按权限将交易提交审议[16] 高管考核 - 子公司年度结束根据经营成果考核奖惩高管[21]
汉缆股份(0024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0 16: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1]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6]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
汉缆股份(00249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3] - 信息采集组负责监控舆情动态等[4] -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5] - 违反保密义务人员将受处分或法律追责[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并生效[10][11]
汉缆股份(0024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 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秘组织实施[2]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3]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0] 人员行为规范 - 董事等敏感期内买卖股票需自查[10] - 董事等杜绝 6 个月内短线买卖股票[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谋利或买卖证券[16] 违规处理 - 违规者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6] - 及时自查违规并报送结果备案[16]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保存十年以上[10]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13]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19]
汉缆股份(002498) -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套期保值资金 - 套期保值保证金规模不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成本的5%[3] 决策与评审 - 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决策须2/3以上赞成通过[5] - 对期货经纪机构每年评审一次[13] 保值申请 - 销售单笔200万以上且执行期1个月后合同,次日9点前申请[7] - 已报价投标合同,报出标书次日9点前申请[7] 交易与存档 - 期货操作员当天交易明细存档三年[8] 价格波动与处罚 - 期货价格波动超3%汇报并开临时会[10] - 销售未按时申请保值每次扣罚100元[12]
汉缆股份(0024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制度目的与投资方式 - 制度制定目的为治理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2] -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方式[2] 投资原则与制度 - 对外投资遵循符合公司战略、合理配置资源等原则[3]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6] 项目实施与处理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8] - 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董事会视情形决定处理方式[8] 项目验收与监督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董事会[8] - 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检查[11] - 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12]
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16:15
信息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5] - 总经理等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职务解除与手续办理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等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等正式离职10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等,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等,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