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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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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3-03 17:31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 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2024-022、2024-027、2024-033、2024-039、2024-042、2024-049、2024-059、 2024-072、2024-076、2025-001 和 2025-004)。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24,100 股,累计已回 ...
利源股份(002501) - 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8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2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月19日[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2021人,代表股份354,984,264股,占比9.9996%[5] - 现场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102,716,355股,占比2.8934%[6] - 网络投票股东2019人,代表股份252,267,909股,占比7.1061%[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339,746,402股,占比95.7075%[12] - 反对13,034,502股,占比3.6719%[12] - 弃权2,203,360股,占比0.6207%[12] -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为95.7075%[13] - 中小股东反对比例为3.6719%[14] - 中小股东弃权比例为0.6207%[14]
利源股份(00250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28 18: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月28日15:20召开[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9日[5]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2021人,代表股份354,984,264股,占比9.9996%[6] -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339,746,402股,占比95.7075%[8] - 关联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800,000,000股[9]
利源股份(002501)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26 19:02
股价情况 - 利源股份2025年2月25 - 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78%,属异常波动[2] 股权结构 - 截至公告披露日,倍有智能持股8亿股,占总股本22.54%,为控股股东[3] 股权交易 - 江苏步步高拟受让倍有智能100%股权,实控人拟由吴睿变更为张源[3] - 交易能否完成及时间不确定[4]
利源股份(002501)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2-26 19: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利源股份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股票简称:利源股份 股票代码:002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 号道谷商务大厦 501 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26 号百胜步步高大厦 2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变更实际控制人、间接方式转让(股份增加)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规定,本 ...
利源股份(002501)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2-26 19: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证券代码:002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睿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
利源股份(002501) -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2-26 19:01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二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吉林利源精 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向本财务顾问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 ...
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2-25 17:15
诉讼情况 - 公司收到法律文书涉及72人[2] - 31人撤诉,诉请金额约36.90万元[2] - 14人一审判决,原诉请约4951.14万元,变更后约4887.82万元,公司承担约26.30万元[3] - 4人申请执行,诉请约428.54万元,判赔约44.78万元[4] - 23人上诉,一审原诉请约1224.58万元,变更后约1021.62万元,公司承担约262.66万元[4] 未披露金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4697.86万元[5] -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诉讼事项金额3982.70万元[5] 其他案件金额 - 其余单笔1000万元以下买卖案件金额519.89万元[5] - 其余单笔1000万元以下劳动纠纷案件金额30.17万元[5] - 其余单笔1000万元以下支付令案件金额165.1万元[5]
利源股份(002501)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2-24 18:3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2月20 - 24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99%属异常波动[2] 股权交易 - 2025年2月20日江苏步步高拟受让倍有智能100%股权[3] - 倍有智能持公司8亿股占22.54%为控股股东[3] - 交易完成实控人拟由吴睿变更为张源[3] 其他说明 - 交易完成及时间不确定[3] - 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4][5]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波动期未买卖股票[4] - 信息以《证券时报》等公告为准[6]
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2025-02-20 19:31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睿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倍有智能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或"目标公司")通知:倍有智能的 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 步步高以人民币 3,800 万元对价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 权。 2.本次交易中江苏步步高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 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江苏步步高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3.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