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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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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18:50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激励方案 - 会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 - 以6月18日为授予日,向7人授予131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授予价格为2.50元/股[2]
旷达科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1 18:24
会议安排 - 2024年5月24日决议召集股东大会[4] - 2024年5月25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4] - 2024年6月11日14:30召开股东大会[6]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受托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745,597,981股,占总股本50.6921%[9]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占比超99.7%[11][12][13] -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占比99.9106%[14][15][16]
旷达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6-11 18:24
股东大会投票情况 - 参与投票股东及代表22人,代表股份745,597,981股,占比50.6921%[3][4]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总表决同意744,053,498股,占比99.7929%[5]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总表决同意744,042,698股,占比99.9106%[8]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25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2] - 6月11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2] - 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2]
旷达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6-11 18:24
激励计划 -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1名核查对象自查期有交易记录,与内幕信息无关,其他人无买卖行为[4]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情形,无内幕交易行为[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11日[6]
旷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4-06-04 16:07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 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激励计划相关文件[1] - 2024年5月25日至6月3日公司公示激励对象[2]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拟激励对象资料[3]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范围[4] - 监事会认为公示程序合规,主体资格有效[6]
旷达科技:董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5-24 23:24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制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不存在禁止实施、强制参与及提供财务资助情形[1] - 实施有利于提升治理和完善激励机制[1]
旷达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24 23:22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10万股,占股本总额0.89%[7][27] - 激励对象共7人[8][2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0元/股[8][3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8][3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2.38亿元[45] - 2025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4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4.98亿元[46] - 2026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4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7.80亿元[46] 授予与解除限售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0][31][68] - 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34]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40%、30%、30%[35] 股份支付费用 - 以2024年5月23日3.99元/股收盘价测算,每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为1.49元[61] - 假设2024年6月完成授予,13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951.9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634.37万元、878.36万元、341.58万元、97.60万元[6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5]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失去参与资格,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7][88]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1]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2]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5]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6]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6]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5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96]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98]
旷达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24 23:22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7,9] - 2024年营收较2023年增不低于10%或现金流净额不低于2.38亿[7] - 2025年营收较2023年增不低于20%或2年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4.98亿[7] - 2026年营收较2023年增不低于30%或3年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7.80亿[7] 考核结果处理 - 个人考核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00%[8] - 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有异议5个工作日申诉,10个工作日复核[11] - 结果作限售解除依据,人力归档保存不少于5年[12][13]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5]
旷达科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4 23:2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存续期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算,期满可延长[6][26][65][76] - 考核期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6][31] - 持有人范围包括董事、监事等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员工[16] - 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36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2919.125万元[17] 股票相关数据 - 公司2021年累计回购股份2477.65万股,占总股本1.68%,成交总金额9999.53万元[20] - 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标的股票不超过1167.65万股,约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79%[21][70][76] - 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2.50元/股,是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62.34%,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5.56%[22] 解锁安排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为40%、30%、30%[27][85] 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2.38亿元[32] - 2025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4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4.98亿元[32] - 2026年营收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4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7.80亿元[32] 费用相关 - 以2024年5月23日收盘数据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739.80万元[70] - 预计2024 - 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565.43万元、782.91万元、304.46万元、86.99万元[71] 其他要点 - 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39] - 实施尚需旷达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8]
旷达科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4 23:2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7人[16][17]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拟定并审议[14] 股票相关数据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9%[22] - 董事长吴凯获授5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38.17%[24] - 副董事长、总裁龚旭东获授4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30.53%[24] - 授予价格为每股2.50元[26] 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3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解除限售比例40%[3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0%[3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0%[34] 考核目标 - 考核年度为2024、2025、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43]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2.38亿元[44]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4 -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4.98亿元[44]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4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7.80亿元[44]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各要素符合《管理办法》规定[5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57] -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旷达科技1.56%的股份、持有东海证券2.3153%的股份[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