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旷达科技(002516)
icon
搜索文档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控制权变更概述 - 旷达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2] - 股份转让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 [2] - 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株洲启创同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等相关文件 [2] 控制权变更进展 -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于2025年11月13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 [3] - 2025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湖南高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株洲启创为主体,按5.39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28%股份 [4]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株洲启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4] 后续步骤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 [5] - 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 -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旷达科技(002516) - 关于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5-11-25 18:34
股份转让 - 2025年9月5日沈介良拟向株洲启创转让411,834,831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28%[2] - 转让价格5.39元/股,交易价款2,219,789,739.09元[2] 控制权变更 - 本次控制权变更获反垄断审查批准[3] - 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变株洲启创,实控人变株洲市国资委[3] 后续进展 - 2025年11月24日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收购[5]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及办理股份过户登记[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相关手续[1] - 本次股份变动包括质押基本情况、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及质押展期基本情况三个具体事项[1]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以股为单位列示[1]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1] - 相关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且不存在平仓风险[1] 文件备查信息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相关证明文件[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质押展期相关证明文件[2]
旷达科技(002516)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5-11-20 17:30
股权质押 - 沈介良解除质押6000万股,占所持8.75%,占总股本4.08%[1] - 沈介良质押6000万股,占所持8.75%,占总股本4.08%[2] - 沈介良质押展期6790万股,占所持9.90%,占总股本4.62%[3] 股东持股 - 沈介良持股685821524股,比例46.63%,累计质押182900000股[5] -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433890股,比例3.09%,无质押[5]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260000股,比例0.49%,无质押[5] 综合情况 - 合计持股738515414股,比例50.21%,累计质押182900000股[5] - 沈介良股份质押对公司无实质影响,无平仓风险[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10]
旷达科技(002516.SZ):在纤维和面料产品的抗菌、抗病毒上均有研发并获得相关专利
格隆汇· 2025-11-19 15:24
公司技术研发 -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纤维和面料产品的抗菌、抗病毒上均有研发 [1] - 公司已获得相关专利 [1] 产品市场应用 - 相关抗菌抗病毒产品应用少 [1] - 市场未形成规模化需求 [1]
旷达科技: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纤维和面料产品的抗菌、抗病毒上均有研发并获得相关专利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9 11:44
公司业务与技术 -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纤维和面料产品的抗菌、抗病毒上均有研发并获得相关专利 [1] - 相关产品应用少,市场未形成规模化需求 [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516,证券简称为旷达科技 [1] - 公告编号为2025-038 [1] - 公告发布方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 [4] 股份解除质押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1] - 本次事件涉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现状 - 截至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累计质押情况 [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资信状况良好 [1] - 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1]
旷达科技(002516)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11-14 16:30
股东持股与质押情况 - 沈介良本次解除质押3000万股,占其所持4.37%,占总股本2.04%[1] - 沈介良持股685821524股,比例46.63%,累计质押182900000股,占比26.67%[2] -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433890股,比例3.09%,无质押[2]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260000股,比例0.49%,无质押[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38515414股,比例50.21%,累计质押182900000股[3]
旷达科技收到反垄断审查通过决定书,控制权拟变更为株洲国资
巨潮资讯· 2025-11-13 10:34
交易核心信息 - 控股股东沈介良协议转让411,834,831股公司股份予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占公司总股本的28% [2]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5.39元,交易总价款为2,219,789,739.09元 [2] - 交易双方同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等相关文件 [2] 控制权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株洲启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交易审批进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此次股权收购案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 -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总局决定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1-13 02:58
公司控制权变更概述 - 控股股东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签署协议,向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转让411,834,83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 [2]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5.39元,交易总价款为2,219,789,739.09元 [2]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株洲启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交易审批进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出具决定书,对此次股权收购案不实施进一步反垄断审查,允许即日起实施集中 [3]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株洲市国资委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