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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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 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 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科士达(00251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财务资助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5] 申请与审批流程 - 申请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及决策文件,经初核、复核、批准后履行审批程序[9] - 申请报告应包含申请原因等内容[9] - 申请报告附件材料包括财务报表等[9] 信息披露 - 披露事项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3] - 公告至少包括资助事项概述等内容[13] - 需披露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等情况[15] - 董事会要评估情况并披露利益、风险和公允性[15] - 保荐机构需发表独立意见(如适用)[15] - 披露累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5] - 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5] 其他规定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6] - 违规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18] - 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1]
科士达(002518)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2] - 自主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影响达标准(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需股东会审议[6][8][10] - 法定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应含变更情况等内容[15] - 自主会计政策变更需公告董事会等意见[18] - 会计估计变更按自主会计政策变更要求披露[19] 会计差错更正制度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被责令改正等情形,更正年报需审计[12][13] - 会计差错情形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等内容[20] 其他规定 - 未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的自主变更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13] - 公司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作出更正且对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无影响可免于披露[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0]
科士达(00251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9]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9] 日常管理安排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13][14]
科士达(00251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保密与报送规定 - 定期报告等公告披露前,涉密人员不得泄漏内容[2] - 对外报送信息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办公室,经董秘批准[2]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提供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和公告[2] - 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应拒绝[2]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3]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层审核,相关人员对报送内容负责[3] 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3]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追究责任[4] 制度解释与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起施行[5]
科士达(002518)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股东会批准[5] - 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审议,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股东会审议[5]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证券投资,董事长审批[6]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 亏损披露 - 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价值变动合计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千万,及时披露[13] 适用范围与资金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2] - 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职责分工 - 董事长授权签协议,指定部门操作[9]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核算[9] - 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预计收益损失并报告[9]
科士达(002518)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协调审计工作时间、审核财务信息[3] - 会计年度结束后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4]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需书面记录[4] 报告提交 - 审计完成后对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4] - 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9] 事务所聘任 - 决定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6]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6] - 改聘应全面评价并提交决议[7] 内控监督 - 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报告[9] - 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9]
科士达(002518)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8] - 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等职责[8][9] 违规处理 - 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科士达(0025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合并原董事监事薪酬制度+高管薪酬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适用人员 - 适用本办法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制度,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制度[4] 薪酬制定与监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监督执行[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保险福利组成[7] - 领取津贴董事按季度或其他期限定期发放[11] -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制度确定[11] 其他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3]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16]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履职及补选 - 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在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前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8] - 出现特定情形,主任委员3日内签发召开临时会议通知[18]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表决[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12] -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13]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 - 向董事会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内外部审计报告等书面资料[15] - 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等进行评价[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