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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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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 公室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负责公司与独立董事在编制年报期间有关 情况介绍、资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 及时汇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独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 ...
科士达(00251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竞争力的 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 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者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但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 ...
科士达(002518) -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 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 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 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合同约定 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以规避因外币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而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 套期保值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视 同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 ...
科士达(00251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 项; (三)公司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股票 ...
科士达(00251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
科士达(0025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 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 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科士达(00251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 ...
科士达(00251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者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被担保人, 以下同)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本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 形式。公司就自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 ...
科士达(002518)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2025-11-20 19:46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 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 第二章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由财务部门负责事 项研究、草拟有关方案、文件以及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咨 询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