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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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20:19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 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 ...
鸿路钢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0:05
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公司")的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路钢构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国元证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数 量 1,880 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 募集资金 188,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07.55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为 186,492.45 万元,已由国元证券于 2020 年 1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9:5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 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9 19:56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为二级律师(高级)。曾任职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经济律师事 务所。现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潘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度勤勉地履 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 ...
鸿路钢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5亿元的公告
2024-03-29 19:56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安徽金寨金鸿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 | --- | --- | | 合 计 | | 150,000.00 | 二、新增综合授信计划期限 以上新增综合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 1 年。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 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根据与银行的 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 以上事宜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安徽鸿路钢 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 ...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琦)
2024-03-29 19:54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煤炭工业合肥 设计研究院主办会计,担任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 务所所长。现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
鸿路钢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9:5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 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 委托理财、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 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视同为风险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
鸿路钢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9: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安徽 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
鸿路钢构: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024-03-29 19:5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万胜平: 王 琦: 潘 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鸿路钢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9 19: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在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 或"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 业绩,现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5-18 号),审计意见认 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鸿路钢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 2023 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三、期末财务状况 (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32.84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138.81 亿元,占总资产的 59.61 %;固定资产为 73.18 亿元,占总资产的 31.43%; 在建工程为 0.69 亿元,占总资产的 0.3%;无形资产为 10.39 亿元,占总资产的 4.46%。 (二)公司总负债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