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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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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1:25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组织架构 -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7人[8] - 2023年公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9] 战略规划 - 公司提出“121梦想”产业发展战略和未来经营三大战略主轴[10] 内部控制 - 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公司建立了涵盖法人治理结构等多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5][6]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并修改了《风险管理程序》[13]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流程有效监督[18] - 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以预算管理统筹资金,加强投融管控[21] - 公司规范采购流程,各环节可线上审批,便于监督[23] - 公司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费用申请按流程审批并分析[27] 管理机制 - 公司建立完善信息与沟通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外部沟通[15] - 公司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注重人才储备与干部培养[16] - 公司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实施岗位分离,明确监督责任[19] - 公司规范财务管理各环节,包括凭证记录、资产接触和交易授权[20] 研发创新 -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建立完善研发体系,取得多项成果[24] 销售管理 - 公司科学管理销售业务,严格把控关键节点,有效催收账款[25]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潜在错报标准为资产总额≥0.5%、营业收入≥0.5%、净利润≥5%且超3000万元[32]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潜在错报标准为资产总额0.3%≤错报金额<0.5%、营业收入0.3%≤错报金额<0.5%、净利润3%≤错报金额<5%且1800万元<错报金额≤3000万元[32]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上[35]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100万元(含) - 500万元[35]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10万元(含) - 100万元[3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7] 缺陷认定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等情况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35]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等情况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35] -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等情况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36] 其他 - 2023年公司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1] - 公司构建了包含使命愿景等的企业文化体系[12]
万和电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1:2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廖鸣卫、徐言生、陈志坚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任职经历及自查文件真实准确[1] - 他们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担任他职,无利害关系[1] - 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
万和电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1:25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3次会议,程序合规[2] - 监事会成员列席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6次[4] - 公司决策、财务等各方面运作规范合理[5][6]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监督工作[15]
万和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21:25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9846757615亿元[1] - 2023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984.675761万元[1] - 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9.6970873098亿元[1] - 2023年6月5日派发现金红利2.9744亿元[1] - 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8.5088954952亿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货币资金14.6146560698亿元[5] 股份与分红 - 截至披露日累计回购股份720.5259万股[2] - 以7.3639474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元(含税)[2]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全票通过预案[4]
万和电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1:25
会计政策变更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 数据调整 - 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等多项数据调整[5]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等多项数据调整[5] - 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调整[5]
万和电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1:25
财务审计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万和电气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万和电气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万和电气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言生)
2024-04-26 21:25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言生均出席[4] - 2023年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徐言生无缺席[6]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5] 机构与人员聘任 - 2023年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6] - 2023年聘任谢瑜华先生为财务总监、袁和珍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17][20] 股份回购 - 2023年拟用3000 - 6000万元回购股份[22] - 截至2024年1月25日回购完毕,累计回购7205259股,占比0.9690%[22] - 回购最高成交价8.74元/股,最低8.12元/股,支付59956783.80元[22]
万和电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1:25
会计政策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 数据调整 - 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等多项数据调整[5]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等多项数据调整[5] - 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调整[5]
万和电气: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21:25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陈志坚任召集人[1] - 2023年共召开5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参加[2] 会议审议事项 - 2023年多次会议审议财报、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2][3] 审计工作 -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2023年审计,表现良好[4][5] 审计评价与展望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符合内控要求[6] - 2024年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提高披露质量[11]
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6 18:0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不存在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