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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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17: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股东会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于15日前公告[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1]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若不能需报告证监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因[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4]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回答质询,特定情形可拒绝并说明理由[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不得修改提案[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情况、表决方式、提案结果等,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7]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与决议一并公告[38]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是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0]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0]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9 17:17
投资决策权限 - 短期投资浮动亏损达10%需报总经理和董事会[8] - 投资额未超净资产10%或1000万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备[8] - 投资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报董事会审议[8] - 投资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经董事会后报股东会[8] 投资交易限制 - 原则上不得进行期货交易投资,除非获股东会批准[6] 投资流程管理 -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提报告,经总经理、董事会决策[7][8] - 短期投资由审计部监控,长期投资按子公司制度管理[12] 投资转让收回 - 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由证券部委托审计评估[14] 制度制定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制定,董事会负责修订[16][17] - 子公司对外投资参照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6]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根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为董 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二)审核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三)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融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 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 会工作。 1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9 17:17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0]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原则上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3] - 低于10%,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或顾问同意可使用[15] - 低于500万元或1%,可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并披露[27] 资金使用检查 - 审计部至少季度检查,违规向董事会报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6] 资金临时使用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不用于高风险投资[19] 资金永久补充 - 全部项目完成前部分永久补流,按变更要求履行程序和披露[18] 资金现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选安全、不超12个月、不质押产品[15]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投向,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24] - 变更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后公告[24] 超募资金使用 - 按补充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8] - 投资新项目,披露信息,涉关联交易按规定处理[21] 审计与核查 - 配合会计师审计,提供资料[28] - 会计师鉴证报告有问题,董事会分析整改[28] - 保荐人或顾问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28] - 会计师有特定结论,分析并提核查意见[28]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29] - 制度与法律抵触,以法律为准并修改[3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1] 公司时间信息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32]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12-09 17:17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三)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四)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 内幕信息。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 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不含本公司 或本公司的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审计部负责人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通过董事会秘书上报公司审计委 员会及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质量,明确各项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此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未 履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与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问、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以及本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通报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领导、董事 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 告人;重大事项报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九条 子公司原则上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由森马服饰推荐的人选担 任。 第十条 子公司应接受森马服饰的检查与监督,对森马服饰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审计部提出的质疑,应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森马服饰依据本制度,旨在对子公司的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提出 要求,并建立森马服饰对子公司有效的控制机制,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权 利。 第二章 规范运作和决策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应在森马服饰经营目标的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完成经营任务。 第六条 子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者公司注册地所在国家、 地区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明确各层 面的职权。子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不能与森马服饰的相关制度规定相矛盾,并应及 时向森马服饰备案。 第七条 森马服饰通过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 管理、监督。 第八条 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森马服饰推荐的人 选担任。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马服饰"或"股份 公司" ...
森马服饰(002563)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9 17: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由 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或称"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 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